《华商报》:严打水产品添加孔雀石绿

18.11.2014  17:17
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食药监局联合省水利厅、省农业厅下发通知,即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处置水产品各环节质量安全隐患。
   此次整治,以对虾、罗非鱼、大黄鱼、大菱鲆、加州鲈鱼、草鱼、鲤鱼、鲢鱼、鳙鱼、乌鳢、鳊鱼、鳜鱼和鲫鱼等13个品种为重点,重点查处在水产品养殖经营销售过程中非法添加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和兽药,严打使用违禁物质造成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铅、镉、甲基汞b、无机砷、喹诺酮类药物残留等药物和重金属残留超标。
   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菌剂,具有高毒性、高残留和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副作用,由于没有低廉有效的替代品,孔雀石绿在水产养殖中的使用屡禁不止。我国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禁止用于食品动物。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一种广谱抗生素,因为价格较低且效果好,而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由于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副作用,农业部于2002年将其列为在饲养过程中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氯霉素属抑菌性广谱抗生素,因对造血系统有严重不良反应,国家对使用有着严格要求和控制。
   三部门要求,整治期间养殖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100%,重点产品监督抽检覆盖面100%。在专项整治活动中,食药监部门负责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对水产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从重处罚检查或抽检发现的非法添加和滥用禁限用药物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