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大监督助力网格化环境监管

10.10.2015  04:47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在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过程中,紫阳县人大积极行使监督权,支持和推动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和监管工作,为全县生态安全提供法制保障。       该县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县、镇、村(社区)为责任主体,各级环境保护责任明确的环境监管网格,通过三个多月网格运行和网格监督,逐步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居中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常态化监管格局,使环境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给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在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过程中,紫阳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全程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了工作方案,提出了“任务明确、责任具体、考核公平、奖惩分明”的具体目标,并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听取工作报告等方式,督促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一抓到底。与此同时,县人大还充分发挥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渗透到各级网格的优势,定期组织对各级网格及其责任单位执行环境保护制度和落实监管措施进行监督询问,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舆论监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任务落到实处。          (周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