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环保局强化环境监管 群众环境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10.10.2015  11:24
 

      2015年以来,丹凤县环保局共处理各类投诉46起,市县转办件16起,立案处罚5起,办结率、回复率达100%。处罚企业3家,查封落后产能违法企业2家,罚款106000元。重点围绕丹江流域水质安全、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环境治理、青皮核桃脱皮等重点工作铁腕执法、铁面问责,确保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为打造“山水美、田园美、乡村美、生活美”的美丽丹凤、幸福丹凤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细化职能职责。通过公务员招录、干部遴选等方式,先后有5名优秀大学生充实到环境监察大队,目前大队已有9名监察人员,为环境执法监管奠定基础。同时,对监察人员进行职能职责分工,将日常环境监察、12369环境投诉、排污费征收、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环境应急管理、一企一档管理等业务工作明确到人,制度上墙、挂牌上岗,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一方面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组织干部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赵正永书记、市委胡润泽书记关于环保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干部职工人均记学习笔记30000多字,办学习园地5期。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了干好环保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强化了对“四有”干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方面注重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针对新《环保法》的学习,县环保局聘请专家讲座2次,派专人学习培训20多人次,座谈会6次,印发学习手册1000册,通过学习培训,一支知法懂法、敢于执法、用于担当的干部队伍已经形成,确保新《环保法》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三是明确办案程序,案件办理规范、高效。进一步明确了环境违法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复核审议、告知听证到做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的办事程序,且有分管领导层层把关,确保案件办理规范进行。同时,提出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有效提升了办事效能。

      四是扎实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及后督查。通过听取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共检查我县企业21家,其中,医疗单位2家,污水处理厂1家,垃圾填埋场1家,工业企业17家,取样监测3家。检查发现存在突出环境问题17件,针对存在问题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县环保大检查突出问题整改意见的通知》,明确了丹凤县污水处理厂、县域工业集中区、商山红葡萄酒有限公司等17家存在问题企业的监督单位和整改时限。并积极开展后督查,对各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逐一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政府办公室。有效地促使企业合法、守法、规范运营。

      五是创新推进环境执法应急监管。启动我县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起草了《丹凤县全面推行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将在全县全面推进。通过划分网格、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完善制度等工作,计划于年底前建立起覆盖县、镇(办)、村(社区)的三级网格,并形成常态化运行机制。对于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全面提升环境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水平必讲起到积极的作用。认真落实《商洛市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在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自觉履行环保义务和社会责任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对商洛市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棣花分厂、商洛市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留仙坪分厂2家污染源进行重点监管,实行挂牌管理,确定了县、镇办、和环保部门3方监管责任人和企业环保负责人信息,统一制作了《重点污染源环境挂牌监管公示牌》,上墙公开实行挂牌管理。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