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成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地区

09.04.2015  14:43

  昨日,记者从陕西省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下发《关于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包括陕西安康、周至和志丹“一市两县”在内的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

  据了解,国家主体功能区是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

  《批复》要求,试点市县要按照试点示范方案明确的模式和路径,并结合市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推进实施各项重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试点示范任务,为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将通过编制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出台实施主体功能区投资、产业、环境保护等配套政策,调整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协调增加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对试点示范地区的支持力度。

  《批复》同时明确,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将加强对试点示范工作的跟踪研究和动态管理,对于试点示范成效不佳特别是生态环境出现恶化的地区,取消试点示范资格并实施限制性措施。(记者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