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启动“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

24.08.2015  10:26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我省启动第九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推荐对象为2013年以来,我省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兼顾文体艺术、环境保护等其他公益慈善领域(有关捐赠数据截至2014年底)。

  通知明确,第九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最具爱心慈善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可通过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产生。省民政厅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推荐或自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17时。

  通知还指出,省民政厅推荐评审办公室同时受理来自省级党政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驻陕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省性社会组织等关于个人、机构和项目的推荐或自荐。省民政厅推荐评审办公室不受理应按属地原则报送给各市(区、县)民政局(社会事业局)的推荐和自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