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启动

01.04.2015  09:26
 

  近日,商洛市政府印发《商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决定从4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环境污染,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大检查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检查重点包括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应急预案、群众搬迁、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情况;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治污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危险废物管理情况;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情况,落后产能淘汰情况以及制约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等七方面内容,旨在通过严查、严处、严管,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排查环境风险隐患,督促企业依法经营生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群众健康,防止突发环境事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方案》明确,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落实所辖镇办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大检查各项任务及责任,对检查发现问题要制订县区整治方案,明确政府、企业整治责任及时限,实行清单销号管理,排查、整治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市政府将适时对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未查处到位、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导致环境污染事件等行为,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记者:李敏 通讯员: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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