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建筑施工噪声 环保和城管都说不归自己管

23.06.2017  08:32

进入夏季以来,噪音污染投诉增多。可你不知道的是,近一个月了,有些噪声污染投诉却处于管理的真空地带。因为西安市委市政府发文规定,从6月1日起将一些原本在西安市环保局的执法权划归到西安市城市管理局,但至今工作未能顺利交接。

>>各有依据

认为这个噪声不归自己管

6月份以来,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接到各类噪音扰民投诉161条。在这些来电中,经常有市民反映向环保部门投诉后,噪音依旧。华商报也通过新闻线索调查函的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噪音投诉,却均得到“不归自己管”的反馈。

近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有工地夜间施工,还有商铺空调主机噪音大。华商报向西安市环保局发函反映,得到回复称,根据“市发2017(12)号通知”,“6月1日起,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管辖权限已由环保局划归城管执法局”。

记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向噪音所在区城市管理局发函,得到的回复均称“反映问题不在我局执法范围”。其中临潼区城市管理局回复表示,已前去处理,但“噪音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

灞桥区和新城区城市管理局回复结论一致,依据各不相同。灞桥区城管局表示,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新城区城管局表示,根据《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因而反映问题均“不在我局职权范围内”。

西安市环保局和西安市城管局均称不在自己职责管辖范围,但依据却各不相同。记者分别查阅了这些文件。“市发2017(12)号通知”指的是今年4月份,由西安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西安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关于城管执法局的执法职能包括——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行政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而城管局依据的两个文件,确实也有相应条款。

>>各有说法

都说工作人手还不够

对于这份(12)号通知,两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均有话要说。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该文件从4月份就已经下发了,目前全市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才200多名,很多工作人手不够疲于应付,而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队伍要庞大得多,市委市政府对职权的划转,可以使执法力量更加到位。但城管局迟迟没有接手工作,也表示过人员编制不到位,工作暂时开展不了。环保部门还表示,相关投诉仍在受理,但文件已经很明确了,不归他们管。

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向华商报记者表示,城管一是人手不够,二是对噪音的界定有一定分贝标准,他们也没有相应设备,如何去界定去查处?三是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应职责也不在自己管辖范围内。

记者还专门向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去函了解情况,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

监督行业作风 提升行政效能

遇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拨029-88880000投诉

专家观点

工作衔接应到位 不应出现空窗期

对此,省社科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兴全博士表示,为了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对政府职能做适当划转未尝不可,但调整中相应的人力配套、设备划转、人员培训也应该及时跟上,避免工作没有实质性交接,出现行政效能的空窗期。

立法专家、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赵建纲表示,2017(12)号通知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虽有出入的地方,作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为了提高执法效力,西安可以在整合执法部门职责、理顺综合执法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方面做出局部突破。但目前相应工作衔接没有到位,政府应该出面协调,而不应让执法出现空档。记者 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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