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四条铁律确保村(社区)“三委”换届风清气正

06.02.2015  11:50

  为确保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和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石泉县四条纪律规范村(社区)“三委”班子换届选举:

  一是政治纪律。各镇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自觉遵守换届工作各项纪律要求,对在本次换届选举中出现的各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要坚决予以审查,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组织纪律。换届期间,严禁随意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或违反程序突击发展党员;严禁党员干部在换届选举中徇私舞弊;严禁利用亲戚朋友、宗族宗派等关系拉帮结派搞山头主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对以暴力威胁、欺骗和利用宗族势力和恶势力操纵干扰换届选举以及其他破坏选举行为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财经纪律。对换届前村级财务审计的监督检查,对借换届选举之机转移资产、滥发奖金、补助、津贴和实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严防集体资产流失,严防以权谋私。对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的要从重从快严肃查处,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工作纪律。各镇认真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加强对35个重点村、难点村的指导和监督,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层层建立换届选举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控和处理,完善并落实重大问题协调、重要信息报送、重要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凡因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不力、工作失职、处置不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