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团伙西安周边分角色“碰瓷”大货车 得手8000余元

16.06.2017  13:05

碰瓷的、谈判的、拦车的……6人团伙分别扮演不同角色,骑着电动车碰瓷大货车,在西安周边多地作案。近日,6人因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6年6月,赵某等6人从河南省周口市来到西安,并租住在灞桥区一小宾馆内,共同预谋采用以“碰瓷”方式敲诈过往货车司机。他们分工明确,由赵某带路、与司机谈判索要赔偿,由女子李某、王某及六旬男子王某某骑电动车佯装被撞,倒地“碰瓷”,另两人负责开车阻挡货车,并将“撞伤”的同伙、谈判的人、司机等送往医院,将电动车拉回。这6个人每天上午7时即开始行动,并以外地牌照大货车作为目标。

经查,该团伙多次在西安市未央区、灞桥区及咸阳的三原县、泾阳县等地作案,共敲诈得手8000余元,分赃后挥霍。

未央法院审理认为,6名被告人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赵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近日,法院一审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1年7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作案所使用的电动车、面包车依法予以没收。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张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