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女子在法庭上用手机违法录像 被罚款1000元

22.04.2015  09:53

  4月16日早,咸阳市渭城区法院底张法庭正在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在庭审过程当中,执勤法警发现本案原告杜某(女)行为异常,遂上前查看,发现杜某并未按照规定关闭手机,而是用手机在对庭审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执勤法警当即将这一情况报告给审判长,审判长核实情况后,当即对杜某进行了训诫,并将其用于录音录像的手机进行了暂扣。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立即将这一情况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经院长批准,作出对杜某罚款1000元的决定,并对其用于录音录像的手机进行了暂扣。

  合议庭对杜某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杜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万分懊悔,向法庭写出深刻检查,表示完全接受人民法院对其所作出的处罚决定,并立即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