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等地入选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

08.02.2016  10:25

  为推动旅游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国家旅游局决定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旅游业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构建新型旅游发展格局。

  经过地方人民政府自愿申报、省级旅游部门推荐、国家旅游局组织专家审核,海南省和北京市昌平区等262个市县成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我省共有三市和十个区县入选,分别是:宝鸡市、汉中市、韩城市、西安市临潼区、咸阳市礼泉县、渭南市华阴市、延安市黄陵县、延安市宜川县、榆林市佳县、安康市石泉县、安康市岚皋县、商洛市商南县、商洛市柞水县。

  全域旅游是将特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进行整体规划布局、综合统筹管理、一体化营销推广,促进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实现旅游业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发展模式。发展全域旅游,是贯彻落实新的发展理念、适应旅游业发展新形势、遵循旅游业发展内在规律的客观需要,是转变旅游发展方式、实现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的内在要求,是优化旅游空间配置、开辟旅游业发展新空间的有效途径。

  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原则上为2-3年时间。国家旅游局将制定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南,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旅游业率先实现当地经济贡献率15%和新增就业贡献率20%,率先实施“1+3”旅游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模式,旅游厕所建设率先达标,旅游数据中心率先建成的创建单位,国家旅游局将优先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正式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

  凡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的,将优先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支持对象,优先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优先安排旅游外交、宣传推广重点活动,纳入国家旅游宣传推广重点支持范围,优先纳入国家旅游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领域,优先支持A级景区等国家重点旅游品牌创建,优先安排旅游人才培训,优先列入国家旅游局重点联系区域。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保持创建成果的,将及时退出。(陕西日报记者 李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