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废止 西安暂无影响

22.03.2016  09:50

新华社发

  实施了18年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渐行渐远,昨日,一则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废止的消息迅速蹿红并赢得较多点赞,坊间各种揣测“漫天飞舞”,有人认为新法出台箭在弦上,有人认为这一举措意味着网约车合法落地加速。

   旧规有很多硬杠杠

  住建部网站21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16日发布并施行。

  记者注意到,已废止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于1997年12月颁布,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18个年头。《办法》规定,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三)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二)有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二年以上驾龄;(三)经客运服务职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四)遵纪守法。被取消营运资格的驾驶员,从取消之日起的一定年限内不得从事客运服务。不得从事客运服务的具体年限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司机热议营运问题

  对于此次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举动,大家不约而同想到或与网络约车有关。老家在蓝田县九间房的吴安平在西安开出租车已经有七八个年头,他说,“份子钱”让出租车司机最“头大”,不过,西安地缘优势让他和同行感到自豪。他给记者举例说,像高陵、咸阳、长安等地出租车受地域限制,营运时跨界谨小慎微,内心或多或少都胆怯。“这次废止旧规定,可能是为出租车改革铺路,闲暇我和几个同行聊天时,大家都在猜测,这次旧规废止,下一步极有可能在调整中对出租车经营权在地域限制上有新的措施。

  在机关上班的刘晓敏上下班比较有规律,每天趁上下班高峰跑“顺风车”,他说,自己一个人开车往返家里和单位显得有些资源浪费,自从在网上申请了专车,每次出门前不超过5分钟就能约到乘客,不但方便了别人,也为自己节省了出行成本。“单位同事常常拿我开涮,说我是‘黑跑’,我倒不那么认为,有需求就有供给,眼下看来,这次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的废止,对像我这样的网约车一族来说,是利好的信号,不排除有关部门对我们合法身份的认可。”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对于互联网约租车,民间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很多专车、快车一族一致认为,网约车或将迎来合法落地和统一的行业规范。

   新版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箭在弦上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全国“两会”记者会上,交通部部长杨传堂表示,现在,有的城市打车难、行业服务质量不高、人民群众多层次出行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行业不稳定的问题有时也较为突出,这些都需要对出租汽车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杨传堂介绍,在本轮对出租车行业的改革中,将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同时,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的利益分配。

  记者注意到,在交通部几天前公布的2016年立法计划中,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修正案)已被列入因改革要求需以修正案形式修改的规章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