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过半墓园遭遇20年到期潮 尚无一家收取墓穴到期后护墓费
导读: 目前,西安市共有经营性公墓(骨灰堂)20座,大概50%-60%已经20年到期,但尚无一家收取墓穴到期后的护墓费。
多地墓地现20年缴费到期潮,工作人员蹲守收钱……清明前后,关于公墓缴费到期的新闻铺天盖地,引人关注。西安情况如何?记者在节日期间进行调查了解。目前,西安市共有经营性公墓(骨灰堂)20座,大概50%-60%已经20年到期,但尚无一家收取墓穴到期后的护墓费。
凤栖山墓园每年自掏200万元 老墓修缮费
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办的凤栖山人文纪念园1994年创办,前几年业务量并不大,2000年后开始快速发展,在现有的3万多个墓穴中,大量的墓穴为使用十三四年的墓穴,有几百座为20年到期,眼下,墓园每年花200多万元对老墓进行修缮维护。
尽管按照中、省、市相关规定可以收取一定的护墓费用于该项服务,但目前墓园并没有实际收取过。采访中,凤栖山人文纪念园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相关标准并未明确,长安区的5家墓园都没有受“到期潮”影响,在西安市范围内,也还没有听说哪一家墓园在收取护墓费。
西安2009年出台政策 墓园目前没一家办好审批
他的说法在西安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得到了部分印证。
管理处一副处长告诉记者,早在2009年,根据我省物价局公墓管理办法规定,西安市民政局和物价局就出台了相关收费办法,其中明确,墓穴20年到期后,根据墓穴租赁费、管理费两项相加的10%收取护墓费,因为各墓园土地来源不一样,成本存在不同,这部分费用的收取采取分级审批。各墓园首先需要核算土地成本、人工费用、管理费用,报物价局审批,市一级的报市物价局审批,区一级的报区物价局审批。
但是,目前,西安市基本上还没有一家墓园办好了审批手续。
护墓费不受重视 一方面“畏难”一方面“看不上”
说到原因,该副处长分析大概有两个,其中一个是多数墓园对于这件事存在畏难情绪。上世纪90年代中期,西安市墓园不到10个,一年仅二三百墓穴的销量,为了扩大业务,尽管民政部一开始就将护墓费提了出来,明确了使用周期,但几乎所有墓园在宣传时都有一定夸大,号称是永久性的。“当初在卖墓穴的时候给人家承诺是永久的,现在20年到期收取管理费,害怕群众不理解、不接受,担心引起矛盾。”
另一个原因是,在眼下西安市多数经营性墓园正常经营的阶段,这部分费用显得太“不起眼”,很难被“看上”,“这部分钱收取的多是几百、一千块钱,在整个收入中所占比例较小,墓园不愿为此耗费过多精力,影响正常业务开展。”
未来将推动墓园规范到期收费 监督实现专款专用
护墓费,主要用作未来墓园封园后的管理费用,是将来墓园养命钱,如果现在不收,以后再收可能来不及。《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2-2013)》显示,全国大部分城市的现有墓穴都将在10年内用完,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型城市很多公墓都出现墓地紧缺的情况。结合西安实际,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各墓园逐年进入封园,这部分业务成为主要收入、这部分费用慢慢变得可观时,将引起足够的重视。
“下一步,我们将要求各公墓去做这个工作,首先要算出你应该收多少钱,然后才能给物价部门审批。同时,还要求对这部分费用要专款专用,禁止随意挪用。”该副处长介绍,这是一个相对繁琐的事情,20年过去,原来有些丧主留的信息已经不再准确,很难联系到家属,虽然办法规定20年续租、收取护墓费,对于不交费的墓穴墓园有权处理,但实际上为了不引起矛盾墓园并不敢乱动。
对此,他认为,墓园应趁清明节、春节等祭奠较为集中的时段发布相关通告,告知家属在祭奠时,及时到业务部门登记信息,帮助墓园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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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策:
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
201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缴费到期后的墓穴,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收取的公墓维护管理费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纳入地方定价目录,收费标准按公墓维护管理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核定,具体由各地确定。
陕西政策:
我省公墓分为公益性、经营性两类,公益性公墓只能存放具有本行政辖区户籍的常驻居民骨灰,不面向社会居民,收费相对低廉,有的甚至免费;经营性公墓面向社会开展骨灰安葬、存放业务,收费按照地理位置、公墓环境、交通等因素不同存在差异。
收费项目中,护墓费按照公墓售价总额的10%提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管理费包括公墓经营单位的人员工资、福利、办公、宣传等费用。墓穴和骨灰格位使用周期为20年。期满后需继续保留的,还应缴纳墓穴租用费和管理费,同时按上述两项费用的10%缴纳护墓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