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夏季餐饮安全 陕西严禁采购加工野生蘑菇

18.06.2015  11:02

  今天(6月17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餐饮安全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要突出重点,严格强化执法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指出,夏季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季节。各地监管部门要以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流动供餐和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学校(托幼单位)食堂、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农村的小餐饮经营单位为重点单位,以粮油、肉类蔬菜、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追踪溯源制度为重点环节,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通知》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日常监管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线索的排查和督查督办,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经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经营环境的清洁,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证菜品新鲜、各类调味料质量合格,食材一定要在保质期内使用,制作菜品时要严格按照粗加工处理、煮熟煮透、避免交叉污染等规范操作;所有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幼托机构、职工食堂不得采购、加工野生蘑菇。

  《通知》要求,针对夏季饮食安全特点,要加强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隐患、风险防控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告知群众不要购买、食用野生蘑菇,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就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反映,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