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盘点48名外逃国家工作人员:14人来自国企

02.12.2014  10:25

  过去数年,对在逃嫌犯展开国际追逃追赃是中国相关部门的重要内容之一,又以追逃涉嫌职务犯罪的官员更为紧急和棘手。2014年年初,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追回来绳之以法。

  中国境外追逃追赃为何如此紧迫?外逃人员都有谁,逃向何处?国际追逃追赃并非易事,存在哪些技术难题,有哪些制度因素的牵绊,又可以如何解决?

  ——编者

  全球追捕外逃官员

  正厅级官员宋士合,是公开案例中从美国成功遣返的两名官员之一。七年前,这位原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回国受审时,拿出忏悔书,讲述潜逃13年的生活,称“美国不是天堂”,还告诫逃亡贪官们早日迷途知返。

  过去数年,对在逃嫌犯展开国际追逃追赃是中国相关部门的重要内容之一,又以追逃涉嫌职务犯罪的官员较为紧急和棘手。2014年年初,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追回来绳之以法。决心可见。

  反腐高压态势下,国际追逃追赃的大网在悄然密织,近日高调收紧。公安部、最高检先后分别启动针对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的国际追逃追赃行动。随后,“两高”及有关部门发出督促这些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以公安部今年7月22日启动的专项行动“猎狐2014”为例,截至11月23日,行动开展4月有余,已从57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劝返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318名。其中,缉捕169名,劝返149名,涉案金额千万以上的88名,派出的60余个境外缉捕组无一失手。

  同时,今年10月10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立,由强势反腐的中央纪委承担具体工作,参与成员囊括“两高”、外交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负责人,将推动建立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网络、组织重点个案追逃追赃、研究反腐败追逃追赃措施和计划等。

  反腐追贪的国际共识也已达成。在11月初于北京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上,第一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反腐败宣言《北京反腐败宣言》获得通过,这意味着,APEC成员将携手铲除亚太地区“腐败避风港”,联合反腐是大势所趋。《北京反腐败宣言》中,成员各方承诺“通过引渡、司法协助、追回腐败所得等手段”消除腐败,并“考虑在本经济体法律允许范围内,通过更加灵活的手段追回腐败所得”。

  可以预见,官员外逃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窄,更多的官员也将梦断境外逃亡之路。

  美国、加拿大被认为是较多外逃官员的目的地。“我们致力于不让美国成为任何窃国大盗获利的天堂。”美国司法部发言人皮特·卡尔(Peter Carr)对《财经》记者说。两国的相关人士受访时均表示愿意深化与中方的合作。

  中国境外追逃追赃为何如此紧迫?外逃人员都有谁,逃向何处?国际追逃追赃并非易事,存在哪些技术难题,有哪些制度因素的牵绊,又可以如何解决?

  “特别”行动

  最高检和公安部的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背后都离不开中央纪委的支持与协调。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立后,更多的工作在陆续进行

  对公职人员集中开展国际追逃追赃的大网已经撒开。2014年9月26日,最高检部署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曹建明检察长强调,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追逃追赃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对象。

  中国各地检察院随之跟进,从黑龙江、浙江、江苏、广东潮州等省市检察院的公开信息可梳理出大致方案:首先,摸排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名单,建设在逃人员数据库。长期以来,不乏研究人员和媒体估算在逃官员的数量,但官方从未公开发布相关数据。

  其次,逐案落实专人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并根据案情制定工作方案。其中部分地方甚至对每宗案件确定办案领导、办案人员、办案预案。同时,加强与公安、银行、通讯等部门协调配合、交换信息。一旦确定人员出逃境外,对符合逮捕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面向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报(缉)”。

  其中,黑龙江省检察院计划今年10月底前,各市分院全面摸清本辖区立案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特别是潜逃境外的情况,确定重点追逃名单和拟提出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件名单。10月和11月,将督促检查省院交办的案件办理情况。其目标是实现境外追逃有突破,境内现有积案清理10%以上,新发生的潜逃案件抓获率达30%以上。

  同是专项行动,最高检的部署方案与公安部“猎狐2014”有类似之处。“猎狐2014”4个月缉捕劝返318人,远超过去年全年抓获的151人。公安经侦部门立案管辖的经济犯罪主要是集资诈骗、票据诈骗、金融诈骗,以及公司、企业人员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

  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办负责人、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冬对《财经》记者称,专项行动自今年4月开始准备,7月22日启动,之所以在短期内有突破,可归纳为“以我为主、快速反应、主动出击、情报导捕”的机制。

  “以我为主、主动出击”是指派工作组到有关国家、地区开展工作。“过去有案件需要协助,我们给相关国家发出请求,但对方如何处理、轻重缓急我们不知道。现在,以我方为主,带着新鲜的线索追出去,到相关国家去,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开展追捕。在工作中,我们会根据掌握的动态情报积极引导他们。”刘冬说。

  在办案方式上,公安部行动办实行“一人一档、一案一策”。如案件情况紧急,启动绿色通道。一般先由地方汇报其辖区内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案件,公安部第一时间通过相关部门查找嫌疑人踪迹。一旦确定了嫌疑人的大致逃跑路线,在沿线国家都会部署查缉。

  在行动办对案件综合甄别后,则由公安部专项行动办人员和地方办案人员组成行动小组,根据嫌疑人的信息制定追逃策略。与嫌犯所在国警方或移民部门沟通后,即刻派出行动组配合当地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移交程序完成后由行动组将嫌犯押解回国。

  即便是最后程序的押解,也并非易事。一线办案人员郝言(化名)说,有些国家要求迅速押解,限时24小时完成,必须做好预案并及时应对突发。

  境外追逃“突发情况千奇百怪”。近日,另一位办案人员林坤(化名)从南美成功追回一名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在和当地移民局办完交接手续后,正待登机时状况频出。国外一家航空公司以机票超售为由拒绝他们登机,改签下一航班后还是未能成功登机,不得已改签次日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中间颇费周折。这位办案人员称,事先方案越具体越好,和当地如何沟通、沿途可能遇到的问题、线路安排都要周密部署,临时更改相当麻烦。

  最高检和公安部的专项行动,背后都离不开中央纪委的支持与协调。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立后,更多的工作在陆续进行。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称,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包括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及时掌握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情况,加强国际合作、健全法律法规和关口前移等,控制外逃党员和公职人员。

  “经济犯罪形势近年来高位运行,但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外逃现象,而是缓步趋升。”刘冬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