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捅死前女友"案昨开庭 关键处疑犯总说记不清

02.07.2016  19:05

  备受关注的“大学里捅死前女友”案昨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西安市检察院以被告人惠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被害人的母亲因担心情绪失控,不愿坐上原告席,委托代理人陈词。据被告人亲属说,得知儿子杀人后,其父一夜白了头。

  2015年12月24日,《华商报》A08版曾以《男子不知女孩已被自己捅死我不会让她受一点伤害》为题报道“大学里捅死前女友”一事。起诉书称,2015年12月21日19时许,惠某某携带刀具窜至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科技大学生活区,当被害人焦某某下楼取外卖返回宿舍时,惠某某追进一楼大厅从背后在焦某某背部猛刺一刀。惠某某称,他将被害人转过来,又在其上腹部、颈部等处连刺数刀。焦某某浑身是血倒地,惠某某翻墙逃离。

  法医鉴定,焦某某系单刃锐器刺破肝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2016年1月27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惠某某,次日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执行逮捕。

  原告代理人认为,因与焦某某恋爱不成,惠某某怀恨在心,杀人报复。惠某某曾在陕西科技大学百度贴吧中发表“焦某某,你去死吧”等言论,还曾试图添加焦某某舍友的QQ,在添加好友留言发表“麻烦转告焦某某,让她这辈子就这样吧,永远不要出现”等威胁言论。

  惠某某辩称,被害人父母让两人分手,自己希望从焦某某口中证实,但却一直无法联系上,才到宿舍蹲守。

  被告律师称,惠某某只是希望得到恋人关于分手的正式说法,并无杀人念头。据称,杀人的刀是一把长约20厘米、无刀套的水果刀,惠某某说不清为何会随身携带长刀。他称,看到焦某某后,大喊几声,但对方不理不睬,情急之下持刀捅人。

  惠某某称,他接受父亲规劝,在自首途中被便衣民警逮捕。但公诉人称,仅有的通话记录无法证明惠某某的真实想法。惠某某是在荒郊空地被逮捕的,且未拨打过110。

  昨日的庭审上,惠某某情绪稳定,对于案件的部分关键处,常以记不清为由不作说明。

  庭审最后,他向法院提交悔过书,做最后陈述:“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受害人家属和各方面带来极大损失,我好后悔,会让家人尽最大努力偿还,并接受任何制裁,好好表现……

  据悉,被害人家属放弃民事赔偿诉求,要求法院判决死刑,昨日庭审后,法院将择日宣判。

  华商报记者付启梦

编辑: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