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清理各类"奇葩"证明 申办户籍告别三种证明

14.08.2015  11:20

  户籍证明、未随父随母落户证明以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今后市民在申办户籍事项时将会告别这些证明,户籍申办简洁化仅仅是西安市公安局简政放权的一个缩影。日前,西安市公安局对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承担的行政许可、登记、备案事项和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出台《2015年行政许可登记备案事项清单》,最大限度简政放权、方便群众,让多余的证明成为过去,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涵盖7类94项办事事项 明确能做什么该做什么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广,涉及的行政审批、管理项目多,为缩短清单出台时间,早日让群众感受到公安改革的成效,市局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整理、分批推出”的方式,首批重点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紧密的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等警种业务,全面梳理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办事事项7类94项,形成了《西安市公安局2015年行政许可登记备案事项清单》。

  “清单”明确了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许可、登记、备案事项的职权名称、法律依据、职权范围,清理和取消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增强了公安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记者也在“清单”中看到,在第一大类治安管理服务类中就涵盖有42项,其中涉及大型活动、爆破、枪支弹药、特种行业、印刷、爆炸物、危险品、犬类活动、保安服务等等的许可、登记、备案事项,而每一事项下还清晰标明类别以及依据,例如其中的第22项,“举办犬类展览、竞赛、表演等活动审批”,其类别为行政许可,依据是《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能做什么、该做什么,市民也可依据这份清单有针对性地办理自己需要的业务。

   清理各类“奇葩”证明 申办户籍无需提供三种证明

  简政放权还不止于此,本次公布的“清单”只是市局建立公安机关权责清单的第一步,据市公安局改革办常务副主任马惠民介绍,下一步,市公安局还将配套推出办事指南,明确细化每个事项和权限设置、办理流程和需要公民、法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等,杜绝一切于法无据的审批环节和证明材料。

  为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清单”,市公安局昨日在钟楼饭店前进行了手册的发放活动,而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户籍业务的变化,成了市民争相提问的焦点。“在本次清单公布的同时,市民在申办户籍事项时,将无需再提供以下三种证明,分别为户籍证明、新生儿落户时未随父随母落户证明以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市公安局治安局户籍科科长武肃向群众介绍道,今后,夫妻投靠证明也将更加方便简化,以前夫妻投靠需要投靠的一方提供当地的未就业证明,现在也可以用在西安工作的证明代替,避免群众多跑冤枉路。

  除过清理证明材料,清单的公布也进一步倒逼公安部门更好地服务群众。“随着出入境管理处服务类事项的公布,我们会将群众在办理这些事项时需要带哪些证件、包括哪些流程、可以在哪些地方办理等细则及时公布在官方网站等信息平台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史海燕介绍道,此外,出入境管理处也在通过寒暑假周末办证、增加出入境受理点以及市民携带二代身份证便可将表交给工作人员填写等手段,把更多的方便带给群众。

编辑:蔡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