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联积极做好全市妇联组织兼职副主席配备工作

09.03.2016  16:57
3月初,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结合西安市基层妇联干部队伍现状,西安市妇联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妇联组织兼职副主席配备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兼职副主席的配备范围、人选条件和职责任务以及兼职副主席配备工作实施步骤都做了详细的说明,并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配备兼职副主席是各级妇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省市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妇联组织创新发展的有益尝试;是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有力举措;是妇联组织在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的有效抓手。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构筑妇女工作的社会化格局;有利于加强各级妇联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妇联组织的活力,延伸妇女工作的手臂;有利于妇联组织适应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需要,促进自身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机制的转变,提高妇联工作科学化水平。

西安市妇联要求: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妇联兼职副主席(副主任)配备工作,要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开展。要严格依照条件,真正把那些热心做事、有能力做事,乐于奉献、敢于担当,联系群众、为民务实的优秀妇女人才吸纳到妇联干部队伍中来。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考察和选举工作。要加强对下一级妇联配备兼职副主席(副主任)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经验举措,扎实推进兼职副主席(副主任)的配备工作。各区县妇联要举办培训班,对新任的妇联兼职副主席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妇女工作专业化水平,引导其将自身工作和妇联工作紧密结合,以更开阔的视野谋划和推进妇联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各级妇联要加强与兼职副主席(副主任)的联系,定期向她们通报工作,积极听取她们的意见建议。

5月底前,要求各区县、镇(街道)妇联兼职副主席配备到位;9月底前,村(社区)各级妇联组织兼职副主席全部配备到位。市妇联将重点督导检查此项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