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妇联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14.08.2015  13:40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省各界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2.  紧紧围绕省委和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对市、县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团结、动员全省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

3.  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推动和开展妇女的科学文化知识及生产、生活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4.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开展有关妇女儿童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的制定。

5.  做好家庭和儿童工作,关心妇女儿童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6.  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妇女组织,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  加强与港澳台妇女、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及妇女组织的联谊,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开展妇女儿童合作项目。

8.  承担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  承办省委、省政府妇女儿童办的有关事项。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

两个规划有序推进。 出台我省首个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指标体系,使统计监测评估更加全面、准确、客观。与省统计局联合对全省130余名监测骨干开展专题培训,确保规划监测有力有效。在全省33个县实施“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项目,把好出生缺陷的第一道关口。召开省政府妇儿工委年度全体(扩大)会议,授予10个县(区)“陕西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分别拨付5万元工作经费予以扶持。对22个两纲示范县和省级重点县进行重点扶持和指导。

立法协商积极作为。 委托西北政法大学成立专家组,调研起草了《陕西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建议稿),与省人大内司委联合召开座谈会,向有关单位、专家学者、基层代表广泛征求意见,持续推进反家暴地方立法进程。全国第4家与省农业厅联合下发《通知》,切实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的妇女权益。

依法维权注重实效。 做好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工作,联合省综治办召开培训推进会。编印《陕西省维权工作指导手册》。省妇联全年受理各类信访投诉1276件次,办结法援案件30件,为妇女儿童挽回经济损失、争得各类补偿近280万元。实施400万元维权及贫困母亲救助项目,救助2124人。开展“儿童安全保护知识进校园”和“拒绝伤害  共同关爱”儿童权益保护知识讲座,32万余名学生和家长受益。依托省广播电视台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律知识微竞答”以及宣传咨询活动。编发省妇联“六五”普法宣传卡5万册。联合省综治办评选表彰了10个省“平安家庭”创建示范县(区)。

创业服务搭建平台。 开展春风行动、“四进八送”等活动,组织招聘活动220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介绍女性就业2.8万名,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妇女2万余名。创建全国女大学生创业就业见习基地3个,举办女企业家专场招聘会,为女大学生提供岗位1000多个。举办全国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班,培训合作社领办人和创业带头人95名。

投入125万元支持19个妇女手工艺品合作社和6个巾帼家政产业基地发展。联合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等,举办第六届全省妇女手工艺品技能大赛暨精品展销活动,全省38个妇女手工艺品合作社近百名妇女参赛参展,现场接待参观者50余万人次,销售额60余万元,订单100余万元,达成合作意向2000余万元,被农高会组委会授予“最佳组织奖”。我省推动妇女手工艺品产业发展的做法在全国介绍经验。

按照“规范、安全、有效、持续”原则,抓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传落实。通过制作展板、宣传页等方式,对妇女小贷政策进行经常性宣传,召开工作座谈会,逐级抓好政策培训,全省(截止11月底)共发放贷款1.96万笔,15.8亿元,带动7.8万人创业就业。我省贷款发放额度名列全国前列。

思想引领主题鲜明。 举办“国策润三秦·优秀女性穿越三秦促发展”主题报告会,组织优秀典型走关中、到陕南、赴陕北,宣传十八大、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强化思想引领、弘扬“四自”精神,坚定信念跟党走。首次举行妇女儿童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境内外27家媒体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介绍妇女儿童工作。

加强信息宣传,陕西妇女网全年发布信息2838篇。开通新浪官方微博,制订管理办法,仅“三八”期间就发布转载微博信息200余条。积极筹备“三秦巾帼”陕西省妇联移动客户端(APP)平台建设,融合网站、微博、微信等功能为一体,让宣传工作更加便捷有效。实施《中国妇女报》进乡村项目,筑牢思想舆论阵地。加强宣传报道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在中省主流媒体刊发稿件近400篇,各类工作及活动的网络转载数近万条。

典型培树示范带动。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三八”国际妇女节为契机,大力培树妇女先进典型,全省表彰各级三八红旗手(集体)1500多个。开展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表彰活动,号召广大城镇妇女在各自的岗位建功立业、彰显作为。全省评选表彰各级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近千个,其中省级150个。7家单位荣获“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称号”。

家庭工作异彩纷呈。 与省文明办、网信办开展寻找“三秦最美家庭”活动,举办家风家训故事会2.5万场次。评选表彰“三秦最美家庭之星”10户、“三秦最美家庭”100户,五好文明家庭(标兵)130户。3户家庭获全国最美家庭称号、8户获提名奖。国家副主席李源潮称赞我省呼秀珍为“永不退休的雷锋”。范秀莲家庭被中宣部、全国妇联评为“十大全国教子有方家庭”。开展“换树1+1美丽秦岭行动”,举行多场绿色跳蚤市场义卖活动,筹集到义卖捐款7万余元。

以“传承优良家风  争做美德少年”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展示、关爱慰问活动。举办座谈会,隆重表彰全省31名“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举办了“《献给孩子的爱》—呼秀珍谈家庭教育”图书全省首发式,宣传推广呼秀珍“雷锋家庭”的家教经验。组建省级专家团队,聘请39名家庭教育讲师,全省巡讲60余场约3万名家长受益。

关心关爱留守儿童。 大力开展试点工作,在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9个市确定了10个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县。创建21个留守儿童成长家园。举办全国农村留守儿童骨干和全省项目能力建设培训班,交流经验,指导各地准确把握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关爱服务机制,探索关爱服务模式。组织专家深入留守儿童成长家园开展专题培训与督导。开展“六一”系列慰问活动。开展“爱护小乳牙”儿童口腔知识讲座,向6000多名儿童捐赠护牙用品。

基层组织不断夯实。 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摸清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状况,进一步理清推进思路。拓展延伸领域,新经济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实现新突破,西安、宝鸡、安康等市联合发文推进,岐山、白河等县实现全覆盖。总结提炼经验,全国会议介绍做法。坚持党建带妇建,向中省提交加强和改进党对妇联工作领导的建议。《乡镇妇联组织建设调研报告》获省直机关“走基层、察民情、转作风”调研活动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积极推动“妇女之家”由村(社区)向各类组织和领域拓展,注重发挥妇女之家“建家立业、强家固业、发家创业、养家稳业、爱家兴业、安家乐业”的职能,面向妇女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和贴心服务,增强基层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创建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660个,巩固提升精品点340个。

干部队伍不断强化。 制定下发《2014-2018陕西省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面向市县妇联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培训600余人次,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全年42人次外出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开展了“重温延安精神  筑牢宗旨意识”主题教育,组织机关年轻干部及下属党员代表赴革命圣地延安,学习弘扬延安精神,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调查研究不断深入。 积极开展妇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评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及优秀奖共46篇。联合省社科联开展2014年度陕西妇女/性别研究课题征集,对评出的12个入选课题给予经费支持,形成了一批优秀调研成果。我省7篇论文入选中国妇女研究会年度论文,占全国总数的5.38%。

民生项目惠及妇儿。 深化“牵手”行动,推进贫困妇女“两癌”筛查和救助全覆盖。在推动铜川市实现“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西安市、宝鸡市、韩城市,长武、秦都、旬阳等县区实现救助全覆盖。省妇联争取各类资金800万元,救助两癌贫困妇女800名。开展健康服务到基层活动,组织医疗单位和企业,将健康服务送进学校、社区、乡村,万余人接受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服务。

实施1800万妇女儿童民生项目,省市两级全部落实妇女人均一元钱政策。严格按资金管理要求,逐级申报审批,明确相关责任,确保资金运行规范。做好项目督导工作,由厅级领导分别带领5个检查督导组,采取实地走访,查阅台帐、电话回访等方式,在8个地市的12个县(区),集中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为今后做好项目奠定坚实基础。

多方争取、利用国际国内社会各界资金2502万元,开展助医、  助学、济困类项目,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条件。实施“守护童年  平安童行”公益项目,捐赠儿童汽车安全座椅200把,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实施红凤工程、春蕾计划,扶助女大学生、女童556人。春蕾计划累计资助3万人次,援建小学60余所,被全国妇联、中国儿基会联合授予“中国儿童慈善奖—春蕾芬芳”先进单位。实施“母亲水窖”项目,新建集雨水窖、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等89个,近2000户10000余人直接受益。

外事工作互利共赢。 进一步扩大与境外妇女友好交流与合作,外事工作呈现规格高、交流广、成果丰等特点。应邀参加了第三届中非民间论坛、性别平等评估方法培训、韩国青少年文化交流等活动。接待亚美尼亚、俄罗斯、中亚和外高加索地区等外宾团组及境外专家学者31批150人。参与接待美国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及其家人来陕访问活动。发挥妇女组织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作用,举办“妇女发展圆桌会”、“丝路沿线妇女组织西安专场交流会”、“我的家乡位于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妇女摄影作品展等,举办“中土妇女友好之夜”等妇女民间友好联谊活动。促成与土耳其、韩国等妇女组织签署5份友好合作意向书等。我省妇联外事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省妇联部门决算单位包括:省妇联机关11个部室,省妇联下属3个事业单位: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西安幼儿园、省妇联妇女儿童法律咨询服务部。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附表一)点击下载(10.5 KB)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附表二)点击下载(9 KB)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附表三)点击下载(10 KB)
 

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附表四)点击下载(7.5 KB)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481.92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9.78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14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  支出总计2481.92万元。包括:

(1)  基本支出1147.58万元,主要是为省妇联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0.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1.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5.15万元。

(2)项目支出1333.28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省妇联特定的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

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6.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57万元。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7.19万元:

(二)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7.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2.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94万元,公务接待费23.36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12.89万元,共3批次3人。包括:因公临时出国(境)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时公务用车所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护维修费、停车过桥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6.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时必要的接待支出及全国妇联、兄弟省份妇联组织来陕考察交流学习指导工作时的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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