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四道“减法”推进社区减负增效

15.01.2016  16:28

  一是“”牌子。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各部门不得在社区另行设置工作机构,社区办事机构对外原则上只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四块牌子。

  二是“”会议。明确要求各区市组织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每年不得超过2次,街道办事处组织的会议每月不得超过4次。大幅精简针对社区的各类台账和报表,推行以工作记录簿替代社区台账,各类活动、会议情况用照片及文字说明留档。

  三是“”考评。取消无实际意义的考评项目,严格控制新增考评项目,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的考核评比外,其他针对社区的考评活动,由区市统一纳入综合性考评,每年一次性实施。精简部门、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的检查活动,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工作的检查每月不得超过3次。

  四是“”证明。加强社区印章的使用和监管,社区居委会印章不用于任何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连带责任的证明。各区市按照法律法规,对现有的证明性盖章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制定社区证明性盖章事项清单,除特殊情况外,不在清单范围内的事项,社区居委会一律不负责出具盖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