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闹翻 男方回头助妻子告小三

14.10.2014  10:06

  据台湾媒体报道,法籍地铁工程师与公司高姓女翻译发生婚外情,两人交往期间到处出游,高女甚至到男方家呛许姓元配“我们很相爱”;但工程师怀疑高女劈腿,两人闹翻。许妇控高女相奸罪,并请求100万元(新台币,下同)损害赔偿,士林地院判决高女应赔25万元精神慰抚金。

  据报道,刑事部分,高女不服一审法院依相奸罪判她5月徒刑,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认为高女与有妇之夫发生不正常性关系还狡辩,改判她7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法籍工程师已结婚12年,育有1女;2011年他和高姓女翻译交往,高女要求到男方家参观,当晚就发生关系。许妇直到发现丈夫公事包里有和高女的合照与订房资料,才知遭背叛;照片里,第三者堂而皇之在主卧房床上和丈夫合照,宛如女主人。

  交往9个多月,高女两度受孕,工程师常和高为堕胎问题龃龉,他怀疑孩子不是他的。许妇发现丈夫出轨,高女却主动找她谈判,并呛“我们想去外面租房子。

  许妇无法接受小三侵门踏户,控告对方妨害家庭。工程师为挽回妻子,自爆和高女几乎每天做爱,有时一天要好几回,并提出46次的订房、邮件往来纪录佐证高女和他相奸。

  高姓女翻译否认相奸,表示不知法籍工程师已婚,还说她得随侍病父,不可能到台湾各地开房间。“高院”法官认为高女曾到工程师家,屋内有挂全家福、结婚照,不可能不知对方已婚,认定两人至少性交35次。

  刑事官司一路输,高女后来结了婚,面对许妇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时,改口承认犯错也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