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委托下放再生育审批权

20.10.2015  17:32

  近日,宁强县制定下发《关于改革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实施意见》和《计生证件办理制度的通知》,明确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制度坚持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无偿代办原则,并委托下放再生育审批权,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推行一证查验制。育龄群众办理再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只需提供夫妻双方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号,其他信息均由办事人员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推行办理承诺制。在办理计生证件时,本人无法提供的证明材料,可由本人作出书面承诺,办事人员即时办理。以虚假承诺获取的计生证件,一经查实,证件作废并收回。

  推行证件代办制。由村(社区)代办员负责到镇(街道)代为办理计生证件,办好后再由代办员送证上门。

  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取消《一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审批发证程序,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登记方式有网上登记、自主登记、上门登记三种。

  简化下放再生育审批权。县卫生计生局将再生育审批权下放到镇级,依法书面委托镇级政府审核审批,缩短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方便群众办事。(通讯员 陈捷 薛永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