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中院前院长修办公楼期间受贿被双开

30.09.2014  11:04

  在中央政法委这次集中通报的13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安康中级人民法院前院长周建明涉嫌受贿案,是唯一一个涉及陕西的官员。

  通报称,2010年至2012年,周建明任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在该院审判综合楼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嫌多次收受多家公司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69.3万元。目前,周建明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早在6月30日,陕西省纪委官方网站“秦风网”便发布消息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周建明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当时距57岁的周建明从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上辞职整一年。

  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早在周建明尚未辞去安康中院院长职务前,就已经有一封多人联署签名的举报材料送呈有关部门,举报内容直指周建明在修建安康市中院办公楼(即前文所述的“审判综合楼”)过程中存在“权钱交易”。

  “不服可以去法院告我,我能当院长就不怕被告

  2013年4月25日,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建明同志辞去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9年前的2004年5月,周建明从安康市政法委副书记调任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不到两年后的2006年1月,出任党组书记、院长。

  1957年出生的周建明是大荔县人,1982年大学毕业后即赴安康工作。先后任职过公社革委会主任、乡长、团县委书记、劳动人事局长、常委宣传部长等职。在任职安康市政法委副书记前,还曾担任过石泉县县长。虽然非安康本地官员,但由于其属于从基层一步一个脚印上来的干部,所以安康官场对周建明仕途的判断是,一度认为他一定会在中院院长任上退休,然后在安康享受晚年。“他多次给我们说,他喜欢安康的山清水秀,他说这里和关中完全不同。”安康市中院老干部刘某对华商报记者回忆说。

  所以周建明当时的突然辞职在安康市中院引发不小的议论。有干部疑惑,都56岁的人了,难道要“进步”被重用?此前有小道消息称,周建明的“副厅”要被“扶正”。退休干部刘某当时听到的消息则是,周建明在任上给法院修建了新的办公楼,同时把中院旧址卖给了开发商,中间环节一直被人实名举报。“我当时就隐约感觉到他的辞职不正常!”7月16日,刘某对华商报记者分析说。

  刘某的分析有他自己的道理。2012年3月,因为安康中院家属院(位于中院原办公楼后)道路通行问题,刘某和几位老干部去找周建明交涉。刘某等人的理由是,虽然中院旧址卖给了开发商,但必须保证家属院居民的通行不受影响。几位老干部均回忆说,当时周建明显得很不耐烦。最后给他们扔下一句话:“就这么定了,你们不服可以去法院告我,我能当院长就不怕被告。

  从周建明办公室出来,几位老干部很气愤地对刘某说:你转告他,他这样当院长是会出事的。老干部都知道刘某和周建明关系还不错。

  卸任安康中院院长约一个月后,有消息传到安康市中院,周建明新的任职为陕西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属于平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