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安排部署“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

03.12.2015  11:38

  为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温暖过冬,湖北省民政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从11月底至明年3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

  湖北省民政厅要求,各地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雨雪等极寒天气救助应急预案;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特别要做好夜间和降雪、降温期间的巡视救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提供流浪乞讨人员线索;搞好寒冬救助信息宣传,完善信息发布和公共关系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组织开展“一对一街头劝导救助”“民工援助”和“五个一”等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救助活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群众在极寒天气和两节期间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备安全检查。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