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程序 为西北唯一

24.07.2015  13:00

  7月21日,宝鸡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今年10月份左右,国家住建部将对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宝鸡市成为西北地区唯一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程序的城市。

  宝鸡市于1999年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006年,宝鸡市摘得“国家园林城市”桂冠,实现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第一阶段目标。2011年10月,宝鸡市启动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第二阶段目标迈进。2014年7月,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宝鸡市已全部满足。国标考核的90个指标,有98%已完全或基本达标,各项创建工作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