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刷客人信用卡 长安区一理发店老板获刑

17.12.2015  13:32

  (记者 晁阳 通讯员 李晶)理发店老板盗窃客人信用卡,提取现金并且刷卡消费。近日,长安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家住长安区的薛某经营着一家理发店,被害人种某经常前来理发,两人逐渐熟识起来。种某将自己的信用卡借给薛某租车用,薛某知道了信用卡的密码。2015年7月初,种某到薛某的理发店理发时,将钱包放在理发店柜台处,薛某趁机盗走种某钱包里的信用卡。7月10日开始,薛某拿着种某的信用卡提取现金和刷卡消费,共盗窃卡内资金3950元。

  长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盗窃他人信用卡,提取现金并刷卡消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法官提示,小便宜占不得,切勿因一念之差,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