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人大机关召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

05.12.2014  13:28

      在我国首个“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12月4日上午,太白县人大机关召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宫志宏主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张德江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认真学习了《宪法》全文,同时围绕“宪法精神和法治思维”进行交流探讨。
    与会人员以“宪法精神和法治思维”为主题,从不同角度作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刻理解“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重大现实意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并联系人大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化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推进法治建设谈了体会和建议。
      宫志宏指出,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推动宪法的实施,使宪法成为全体公民的行为规范。一是增强全民依宪治国的意识,法律的权威源于人民内心的拥护。二是依宪治国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三是依法完善对国家机关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李昕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