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28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被收回

28.01.2015  11:06
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00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186家零售企业通过新版药品GSP认证,132家被责令限期整改,28家不达标企业被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
   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SP)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全面提升了企业经营的标准和要求,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同时,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
   陕西省食药监管局总药剂师齐慧丽表示,今年是GSP认证工作的最后期限。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00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186家零售企业通过新版药品GSP认证,分别达到应认证企业总数的57.3%和24.5%,责令132家限期整改,8家企业不予通过,并收回28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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