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山阳县城乡居民婚姻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02.06.2015  17:15

山阳县地处秦岭南麓,县域面积3535平方公里,人口45万,全县辖18个镇(办), 239个村(居、社区),13.04万户。为了深入了解全县城乡居民婚姻状况,县妇联利用一个月时间,抽调县法院、县民政局工作人员配合,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县2010年以来城乡居民婚姻状况进行专题调查,现就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归纳,从中探求离婚的趋势、特点、原因、影响,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和对策。

一、城乡居民婚姻状况趋势数据分析

(一)近五年来(2010-2014)婚姻登记情况统计

年份

常住总

人口数

结婚登

记对数

离婚登

记对数

离婚方式

结婚率

离婚率(千分比)

法院

离婚

民政

协议

2010

422500

4088

453

191

262

9.02

1.07

2011

421300

4014

490

198

292

8.19

1.16

2012

422200

4161

567

199

368

7.34

1.34

2013

422800

4458

559

185

374

7.97

1.32

2014

423500

4453

604

175

429

7.37

1.43

(二)2014年1-12月各基层法庭判离婚103对及2015年3月1-31日民政协议离婚31对调查问卷数据分析

1、离婚当事人年龄段分布:

问卷调查离婚案件总数

20-30岁

30-40岁

40-50岁

50岁上

134

40

57

27

10

2、离婚当事人婚龄分布:

问卷调查离婚案件总数

1---5年

5---10年

10---15年

15年以上

134

41

36

21

32

3、离婚原因分析:(本题为多选题)

问卷调查离

婚案件总数

长期感

情冷漠

家庭暴力

婚外情

家庭经济

生活习

惯差异

性生活不和谐

134

88

11

6

40

34

4

4、离婚提出人情况分析:

问卷调查离婚案件总数

女方提出离婚

男方提出离婚

共同提出离婚

134

83

28

23

5、离婚对女性的影响:

问卷调查离婚案件总数

觉得解脱了

将来有更好的生活

生活陷入困境

其它

31

14

9

3

5

二、离婚的趋势及特点:

1、离婚率呈逐年上升态势。从2010年至1014年,结婚率下降1.65,而离婚率上升0.4个千分点,结婚登记增加365对,而离婚登记增加151对,离婚率逐年上升已势不可挡。

2、婚龄越短离婚风险越高。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可以看出,婚龄在5年以内的占到离婚的 30.6 %,婚龄5—10年的占到离婚的 26.7%,婚龄10年以上的占到 42.7%。由此可以看出,结婚时间越短,婚姻越不稳定,婚龄10年以下是婚姻的危险期,57.3%的离婚案件发生在这个阶段。

3、选择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越来越多。从2010年至2014年统计数据看,通过法院离婚对数在逐步减少,分别为:191对、198对、199对、185对、175对,而通过民政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对数显著增加,分别为:262对、292对、368对、374对、429对。和平分手,协议离婚已成为离婚的首选。

4、提出离婚者多为女性。从问卷调查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提出离婚者女性占 61.9%,男性占20.8%,男女双方共同提出占17.3%。离婚对女性的影响从总体情况来看,45 %的女性认为离婚是解脱了,29%的女性认为离婚后会有更好的生活,只有9.6 %的女性认为离婚使自己的生活陷入困境,离婚对女性的影响越来越弱。

三、离婚的原因分析:

1、婚姻基础脆弱是青年一代离婚的主要原因。因性格不合导致离婚的占25 %。随着生活的快节奏和信息的多元化,青年男女婚前结识、交往时间短,了解不充分,网络成为他们谈恋爱的主要手段,实质性交流沟通不够,经受的情感考验不足,等到结婚后共同生活,才发现彼此生活习惯、行为方式都很不适应,如果不注重性格的磨合、感情的培养和责任心的建立,对婚姻就会轻言放弃,导致离婚。

2、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因家庭暴力离婚的占8%。随着妇女经济逐渐走向独立,在家庭中对丈夫的依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一些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不再逆来顺受,敢于通过离婚摆脱不幸的婚姻,这也是为什么提出离婚的多为女性,而且大多数女性认为离婚后解脱了。

3、夫妻长期感情冷漠是导致离婚的一大诱因。因夫妻长期感情冷漠离婚的占65.7%。由于我县是一个贫困山区县,劳务收入成为家庭经济的主要收入,外出打工是大部分农村青壮年的不二选择,对于需要用情感来维系的家庭生活及为不利,夫妻二人每年聚少离多,生活轨迹完全不同,长期的分居生活使夫妻感情变淡,婚姻对彼此的约束力越来越小。这种不正常的婚姻生活为婚外情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包养情人、红杏出墙等现象导致婚姻破裂;另有一部分人贪恋城市的富足生活而不愿返回农村,抛弃家庭和孩子,导致离婚。

4、因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而导致离婚。因家庭矛盾、经济原因导致离婚的占29.9 %。家庭生活琐事繁多,如家庭经济支配支出、家务劳动双方承担程度、家庭重大事件的决策、子女教育的方式方法、老人赡养、婆媳关系、双方亲戚关系等,难免有冲突和矛盾,如果不能及时有效沟通、化解矛盾,日积月累后就使得家庭关系复杂化,影响夫妻感情,久而久之,导致离婚。

四、离婚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首先,受离婚影响最大的是孩子。一方面,父母在离婚时把孩子当成再婚的包袱,相互推脱抚养责任,在孩子的心理上被父母遗弃,对孩子的心理影响不可忽视,埋下了 “问题孩子”的祸根;另一方面,父母为争夺抚养权、探视权,把孩子作为筹码,宠溺拉拢孩子,导致孩子的心理也不能正常成长。同时,离婚后,父母双方不再是一个经济共同体,各自另过,各为各自忙,怠于履行抚养义务,使这些孩子缺乏父母的亲情呵护,得不到良好的教育,一定程度上造成单亲家庭孩子心理、思想等方面出现断层和缺位,不利于子女成长,导致离婚家庭出现很多“问题孩子”,成为社会难题。

其次,离婚影响生活的幸福指数。离婚会使一些当事人对离婚失去信心,对当事人重新组建家庭影响巨大。假如当事人重新组建家庭,很多人仍摆脱不了前次婚姻造成的心理影响和实际影响,一张写过字的白纸很难再次描绘新的生活蓝图,彼此的磨合更难,况且不论前次婚姻的孩子由谁抚养,那种不一定被现任配偶接受的血脉相联的牵挂总是挥之不去,所以再婚家庭离婚的风险更大;假如离婚后不再重新组建家庭,将面临一个人孤独终老的结局,晚景凄凉,何谈幸福。

第三,离婚会造成社会不和谐。家庭是构成社会的细胞,家庭文明推动社会文明,稳固的婚姻家庭关系是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离婚率的上升必然导致更多的再婚家庭、单亲家庭,社会关系更加繁杂,矛盾也会随之增加。现实中,在很多离异家庭,子女无人教育抚养,老人无人照料赡养;在农村,离婚的男人很难再讨到老婆;在城镇,很多单身的妇女很难再找到适合结婚的对象,这些现象,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格格不入。

五、建议和对策

针对我县离婚率逐年升高的态势,如何降低离婚率、减少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1、开设婚姻课堂。现代婚姻已不单纯是“经济共同体”、“生育合作社”,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人们更偏向于追求感情和谐,却又缺乏对婚姻应有的责任和担当,故建议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办理婚姻证前,开设婚姻课堂,让夫妻双方明白对家庭应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让走进婚姻殿堂的男女懂得经营婚姻。

2、加大法治宣传。将《婚姻法》纳入普法宣传计划,公检法司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巡回宣讲《婚姻法》,以案说法,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婚姻观,打击“婚外情”等不道德行为,严惩家庭暴力行为,及时调解处理家庭矛盾,为婚姻关系的维护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探索建立婚姻调解组织。现代生活节奏加快,不少夫妻因工作繁忙导致沟通减少,容易产生误会和心理隔阂,久而久之形成感情冷漠,最终走向离婚;有些夫妻因一时的冲突和矛盾无法调解,感情冲动导致离婚,这些有一定感情基础、并没有不可调和矛盾的婚姻解体,让人可惜,如果有专业的婚姻调解组织,帮助当事人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就可以避免这些尚有和好希望的婚姻走向解体,有效减少离婚,促进社会和谐。

4、深化家庭文明工程。县妇联牵头实施家庭文明工程,教育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争做“贤妻、良母、孝女、善邻”,传承优良家风,发挥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科学教子、以德相夫、邻里互助,使夫妻双方在家庭中互敬、互信、互忠、互爱,共同营造美好婚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