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加强重点社保对象管理 低保家庭每半年查1次

27.11.2014  23:55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目前我市市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已全面建立,并已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去年10月起,我市正式启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部门联审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骗保”等现象。联审机制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牵头下,会同公安、房管、人社、国税、地税、工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等8个部门开展对城乡低保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已核对13批次低保申请对象、9批次低收入家庭对象共计3346户、6212人(其中低保2797户、4891人,低收入家庭549户、1321人次),共检出存在异常信息的有616户,665人,隐瞒了家庭收入或财产超过规定标准,异常信息检出率为18.4%。

  目前,西安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机构、编制已落实,核对信息平台已完成招标工作,项目正在建设中。年底前市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将搭建完毕投入运行。各区县信息核对平台建设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明年初有望全面建立。

  享受失业保险人员福利来啦

  供暖季内每人每月可领到225元取暖补贴

  本报讯 (记者 郭欣) 昨日,记者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在今冬供暖季内领取失业保险的人员,从11月起,每人每月还能领到225元的取暖期失业保险补贴,领取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这是我省首次为失业人员发放取暖期失业保险补贴,预计可惠及近3万失业人员。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相关通知,决定从2014年11月起对在取暖期内当月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给予取暖期失业保险补贴。

  此次发放补贴,对符合条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照一个取暖季900元,平均每人每月225元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按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段若不在取暖季内,不享受补贴;若在取暖季内,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到期,补贴也随即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