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强重点社保对象管理 杜绝虚假申报重复享受

20.11.2014  09:54

   重点社会保障对象指哪些人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的职工和城乡居民

   多长时间核查一次

  最低生活保障:短期内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1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基本养老保险、高龄和残疾人生活补贴:原则上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别进行1次资格审查

  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重点社会保障对象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我省将通过建立定期核查比对机制,加强重点社会保障对象动态管理,防止虚假申报和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

   不得按指标或比例确定保障对象

  我省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利民原则,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资格、严格最低生活保障资格、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认定方法和程序。

  其中,严格最低生活保障资格认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建立“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严把民主评议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村(居)民代表或社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不得按指标或比例直接投票确定保障对象。严把公示关,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申请人居住的村(居)民委员会,对低保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公示和审批公示,对已获得低保待遇家庭进行长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