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质疑"小朋友"用于娱乐充值消费能否维权?

15.03.2017  19:39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产品的普及,通过电子产品打游戏、看直播等方式正丰富着人们的休闲娱乐生活。游戏充值、“打赏”主播等新型消费方式也应运而生。但其中有一些未成年人,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用电子支付购买数百元游戏“礼包”、为网络主播送上千元“游艇”礼物……面对类似情况,家长质疑,“小朋友”用于娱乐充值的消费能否维权?

   孩子“打赏” 家长浑然不觉

  “前两天才看新闻说,有个女孩用父母手机给网络主播送了几十万的礼物,没想到,随后就发现自己的孩子也在网上‘打赏’主播。”市民周女士说,她10岁的女儿经常拿着自己的手机看视频,平时自己也没太在意。直到上周,自己用银行卡支付时,系统提示余额不足,她才发现“有问题”。

  周女士说,这张银行卡没有开通短信提醒。发现余额不足,周女士立即去银行打了流水,结果发现多数是百元消费。回家一问,才知道是女儿在某网站上购买了虚拟货币,用来给网络主播买“礼物”。

  除了“打赏”主播,未成年人出于自愿消费的还有游戏充值。记者发现,如果用户提前在苹果手机上绑定了银行卡,在目前未成年人较多登录的两款游戏里,都可以无需密码直接购买数百元的游戏礼包,根本无需告知家长。

   商家:充值是默认条款无法退款

  据3月1日公布的“2016年中国网络直播行业景气指数”显示,截至2016年底网络直播用户的规模已经达到了3.44亿,占网民总数的47.1%,而陌陌这样的知名社交应用,通过直播的营收已经高达8成。

  结合有未成年人利用电子支付充值的情况,记者联系到了国内某娱乐网站直播分区的负责人杨庆,她表示如果不存在网络主播恶性诱导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的行为,那么“打赏”的钱款的确无法退还。

  杨庆说,与一般消费不同,“打赏”不会获得相应的产品和服务,所以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用户进行充值、赠送,都被视为自愿消费。“如果能够提供主播恶性诱导充值的证据,平台有可能会酌情进行退款。”在该平台直播中心的“帮助问询”处,记者也看到确实有“充值x币后不可提现、退款”的提示。

  类似打赏的还有游戏充值。新战士游戏研发公司营销部工作人员介绍说,部分游戏在玩家注册时就标注了“18岁以下在成年人陪同下才可进入”。因为目前国内游戏还没有做到实名制,所以平台并不知道玩家的真实年龄。在游戏中,玩家进行充值,就表示默认了发行方设定的年龄限制和充值条款,所以一旦完成充值就无法退款。对于游戏内购礼包无需密码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苹果手机的iOS系统的确存在这一问题,但这是手机系统的设定,与制作方无关。

   消协建议监护人设定密码

  真如网站和制作方所说,线上娱乐充值就无法维权吗?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新《消法》明确的维权范围是“个人生活消费或个人生活消费所接受的服务”,线上充值难以界定是否属于这二者,所以目前维权有一定难度。

  对此,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邵美利认为,线上充值其实是一种购买合同,16岁以下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如果进行了大额充值,应视为无效合同。但其中充值的“大额小额”很难界定,而且线上充值没有关于充值人的身份记录,即使提起诉讼,如果只有未成年人自己的供词,也难以认定责任。

  据此,邵美利建议,应从运营方的监管入手,彻底杜绝未成年人充值的隐患。具体需要网络游戏、直播网站等运营主体,通过身份证实名认证的方式,对玩家的年龄进行管控,设置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进行充值。

  结合当前各运营主体尚未采用实名监管的情况,消协提醒监护人最好为电子支付设置密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最好为绑定手机支付的银行卡设置短信提醒,实时掌握钱款去向。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