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山阳县银厂沟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29.01.2015  19:04

评估对象: 陕西省山阳县银厂沟铜矿采矿权。

评估委托方: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机构: 陕西旺道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 为委托方收取采矿权价款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2014年4月30日。

评估方法: 收入权益法。

评估日期: 2013年11月21日至2015年1月13日。

评估主要参数: 本项目评估矿区面积1.3372Km 2 ;采矿许可证范围内储量估算基准日保有的资源储量矿石量(333+122b)94.57万吨,铜金属量8968.1吨,品位0.95%,银金属量80.52吨,品位85.14克/吨。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87.42万吨,铜金属量7990.61吨,银金属量72.49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信度系数0.7,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矿石量63.04万吨,铜金属量6016.39吨,银金属量53857.00千克。可采储量矿石量56.74万吨,铜金属量5414.75吨,银金属量48471.30千克;2004年1月1日至评估基准日动用可采储量铜金属量1274.40吨,银金属量10.01吨。评估确定生产规模9.00万吨/年,采矿回采率90.00%,矿石贫化率为8.00%,矿山服务年限为6.85年;选矿回收率铜为86.75%、银57.55%;产品方案为铜精矿含银(铜品位为24.00%,银1431.51克/吨);精矿铜金属销售价格35094.70元/吨金属,银为2.87元/克;折现率8%,采矿权权益系数铜为3.5%,银为7.0%。

评估结果: 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市场调查与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陕西省山阳县银厂沟铜矿采矿权”评估价值总计为1040.16万元 其中:评估基准日采矿权价值为851.62万元,2004年1月1日至评估基准日动用可采储量价值为188.54万元。扣除企业自行勘查投入现值180.94万元之后,企业应缴纳采矿权价款859.22万元, 大写人民币 捌佰伍拾玖万贰仟贰佰 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壹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内有效。超过壹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重要提示:

(1)本项目评估采矿许可证平面范围内、标高范围外(506~440m)尚有矿石量3.67万吨,铜金属量785.01吨,银金属量5.86吨。根据评估基准日采矿权价值折算的单位可采储量(金属量)价值估算的上述资源的采矿权价值为78.37万元。企业在上述标高范围内投入的探矿工程有硐探(PD2)及穿脉工程(CM1、CM2、CM3),根据2007年《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评估人员计算的前述勘查工作实物量的重置成本23.13万元。

(2)依据“检测说明书”、“备案证明”,“检测说明书”是依据2005年山阳安旺银业有限公司出资委托陕西矿业开发工贸公司提交的《陕西省山阳县银厂沟铜矿普查地质报告》和储量检测成果资料编制而成的,在此之前,国家出资未进行系统的地质工作,未提交过上表的资源储量报告,即“检测说明书”中估算的资源储量属企业出资勘查形成。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1]1018号)及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7月7日会议纪要精神,该采矿权价款应为评估价值减去矿业权人有效投入现值之后的剩余部分。

依据“检测说明书”、“备案证明”及相关图件并经评估人员调查了解,该矿普查阶段企业施工1:1万地形地质草测4.84 Km 2 , 1:2千地形地质草测2.2 Km 2 , 1:1千勘探线剖面673m,槽探3911 m 3 ,钻探415.60 m,硐探437.5m,浅井25.3m, 1:1万激电剖面1036m,化学样179件。普查阶段后,企业又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内施工了硐探工程PD1及穿脉CM1、CM2、CM3。根据2007年《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计算的上述勘查工作勘查成本现值为180.94万元(计算过程见附表四至附表十,不包括证外的勘查投入现值23.13万元),本项目评估结论中没有考虑其对评估价值的影响,特此说明。

(3)经评估人员核实,采矿权人已预缴采矿权价款135万元,其中130万元见有交款凭据,在此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法定代表人(签名):叶文其

项目负责人(签名): 高瑞林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高瑞林 邓广弘

                                        陕西旺道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