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参选业委会” 60岁以上业主觉得被歧视

30.06.2016  12:06

  入住8年,西安市沣镐东路紫玉华园小区的业委会终于要成立,但70岁业主王先生发现自己和所有60岁以上业主被排除在业委会委员候选人之外。“凭啥这样呢?

  有60多岁的业主感到被歧视

  6月27日,一份张贴在小区里的“紫玉华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文件让业主们“沸腾”了。

  王先生说:“部分业主对小区物业的管理不太满意,一直盼着业委会成立,帮大家维权。”终于盼到相关文件,但仔细阅读后,业主们却发现,文件第2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第2款规定,“候选人的年龄必须为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他说:“凭啥这样呢?我至今没有找到这条规定的任何法律依据。

  对于该规定,小区业主尤其是60岁以上的业主都直呼被“歧视”63岁的业主李女士说:“18周岁是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18周岁以上尚可理解,但限制60周岁以下,这是哪儿的规定?

  不少业主议论说,小区的年轻业主忙于工作,公共事务都是老人跑前跑后。“可能让某些人觉得老家伙比较难对付,才出这规定限制我们吧。”一名业主说,但这仅是业主们的猜测而已。

  有部分年轻业主认为,60岁以上的老人,毕竟年龄大了。“我们年轻力壮,正是干事儿的年纪。老人家该好好休息休息。”昨日,该小区40岁的业主刘先生这样说。

  不光年轻人,60岁以上的业主中,也有部分人对业委会委员的年龄限制无所谓。62岁的业主王女士说:“带孙子已经够忙的了,哪有时间管小区的事儿。

  但也有业主认为,不管怎样,都不该限制年龄。“人各有志,60岁以上的业主也有身体非常健康的,有想法有能力为小区公共事务出力,这种规定限定了人的自由选择权。”业主孙女士说。

  街办称应由年轻业主担任

  昨日,华商报记者看到,张贴的文件上写道,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报名地址是“沣镐东路社区”,文件的落款为“紫玉华园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24条,“业主大会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一名,建设单位代表一名,业主代表若干名组成。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担任。”紫玉华园小区属于桃园路街道办事处沣镐东路社区,因此,小区业委会筹备组组长应由桃园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担任。据了解,筹备组成员还包括1名沣镐东路社区工作人员及5名业主代表。

  对此,桃园路街道办事处一工作人员说:“业委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是经小区业委会筹备组商议的。筹备组认为,业委会委员将来肩负依法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的重任,工作繁杂,应由年龄稍轻业主担任;而且业委会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业委会委员中将来可能产生主任、副主任等业委会领导人员,广大业主希望年轻人来担当大任。

  相关管理条例中是否有年龄限制呢?华商报记者查阅《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相关条例,但并未找到与限制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年龄相关的条款。

  优秀业委会成员也有老人

  “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认为,只要业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都可参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昨日,长期关注业委会发展的唐园小区业委会原主任何志恒如是说。

  何志恒说:“在国内,有不少优秀的业委会成员年龄都在60岁以上。比如,深圳市透明和谐社区促进中心理事长范国振,已是80岁高龄,他是深圳南天一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是国内业主自治的明星。另外,目前国内最大最成功的自行管理小区——无锡春江花园小区业委会的主任也是71岁高龄的常本靖老先生。

  因此,何志恒认为,年龄不是问题。“是否有足够的精力、能否对小区公共事务尽心尽力、能否得到业主的拥护和支持,才是成为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何志恒说,“当然,以中老年人为主的业委会,也需要年轻人的加入,不仅会带来新鲜的思维和处事方式,也能代表不同业主的利益。

  昨日,华商报记者查阅杭州、北京、深圳等多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均未发现有对参选业委会业主最高年龄限制的相关条款。

  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的吴江涛认为,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擅自限制业主的权利是违法的。业委会选举是业主的自治范围,行政主体不要过多参与。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只要合法取得了房产证,就是业主,就可以参与业委会的竞选,没有理由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