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民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

08.05.2017  18:51

 

  2017年,全省民政新闻宣传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迎接党的十九大为主线,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盯“追赶超越”定位,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和工作实践,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一)以党的十九大为主线做好重大主题宣传报道。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安排部署,结合我省民政工作实际,继续深化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精心做好迎接十九大、报道十九大、贯彻十九大系列新闻宣传工作。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开展典型宣传,从民政角度宣传报道好党和政府工作,及时全面准确阐释十九大精神,做好民政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报道,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厅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参与)

  (二)大力开展“为民爱民 善行三秦”典型宣传。为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形成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良好社会氛围,省厅拟在全省挖掘、树立和宣传一批在慈善领域和民政系统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在全省民政系统集中开展“为民爱民 善行三秦”典型宣传活动,各相关单位要按时间节点、工作方案、职责分工,严密组织,扎实落实,做好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和自媒体宣传,积极协调相关媒体单位开展专题、专栏、专版宣传。省厅将择优向中省主流媒体推荐,不断将典型宣传工作推向高潮。(责任单位:福利处,办公室、法规处、福彩中心参与)

  (三)策划组织各类新闻发布活动。按照2017年度新闻发布计划,省厅借助省政府新闻发布平台组织召开四场新闻发布会,二季度“全省养老工作情况” 、三季度“农村留守儿童保障工作情况”、四季度“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解读根据出台时间适时发布。各地,各业务处室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律法规与重要政策出台,紧盯社会公众和媒体关心的舆论倾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福利处、社会事务处、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厅办公室、法规处、救灾处参与)

  (四)积极开展业务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纪念建军90周年、《慈善法》出台一周年、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春节、国际消防日、国际社工日、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结合业务进展,积极开展“四社联动”、养老、救助、双拥、殡葬、儿童保障等各类专项业务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宣传惠民政策、宣传为民举措、宣传爱民情怀;重点做好社会关心、媒体关注、党政关切的回应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责任单位:各相关业务处室,厅办公室参与)

  (五)规范民政舆情应对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舆情应对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报告和反馈制度,不断增强民政舆情监测、应对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密切关注社情民意,积极应对民政舆情;完善舆情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和应对与处置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基本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厅机关各处室、各级民政部门一盘棋的应对格局。(责任单位:厅办公室,各相关业务处室参与)

  (六)建立健全媒体通联机制。定期与媒体互动,请媒体为民政宣传出谋划策,提升民政新闻宣传筹划与运作水平,并与相关媒体开展战略合作,提升民政宣传效果;发挥本地媒体的平台作用,每季度组织一次媒体“走基层、访民生、找典型”活动,通过宣传基层民政一线先进典型,树立民政好形象;开辟公共宣传阵地,采取张贴公益宣传画、发放政策解读册等方式,把民政宣传向社区、民政机构、窗口单位等延伸,提高宣传覆盖面。(责任单位:厅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参与)

  (七)提高民政自媒体宣传质量。在整合内部宣传资源上下功夫,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整体宣传层次和效果。用好各业务处室网站,用活老龄办、福彩中心等单位在相关媒体的专栏,为全厅宣传服务;完善民政宣传基础阵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的规范化建设,及时发布民政相关信息;做好《陕西民政》等相关刊物的编发,提高稿件质量,扩大刊物影响力。(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法规处、各业务处室,老龄办、福彩中心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