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发布2015年全省自然灾害情况

22.01.2016  12:41

 

  经省民政厅、省减灾委办公室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部门核定,2015年全省自然灾害情况如下:

  2015年,全省发生洪涝、干旱、风雹、低温冷冻、山体崩塌、滑坡等6类自然灾害315次。全省10个市97个县(区)1005个镇(街办)586.32万人次受灾,103人因灾死亡和失踪,紧急转移安置9.08万人,因旱生活救助14.43万人;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多间,一般损坏房屋2万多间;农作物受灾面积922千公顷,绝收14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2.77亿元。与近几年灾情比较,2015年灾情属较轻年份。综合灾情指标,陕北灾情最重。干旱灾害对陕北农作物影响较大,洪涝灾害造成陕南大量房屋损毁,风雹灾害对关中地区农作物影响较大,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陕南人员伤亡较重。

  针对突发灾害,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并深入各受灾地区慰问受灾群众,检查指导救灾工作。6月30日,省政府根据汉中洪涝灾害分别启动四级和三级救灾应急响应。8月13日,省政府根据山阳特大滑坡灾害启动二级救灾应急响应,并多次召开会议对抗灾救灾工作进行部署。省级各涉灾部门及时收集灾情,派出工作组核查灾情,指导抢险救灾和救助工作。累计下拨救灾资金6.47亿元,调拨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10.38万套(床),妥善安排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