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月底结束

05.11.2014  06:46

  还没来得及缴纳2015年度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市民注意了,缴费将于11月30日结束,逾期再缴得多掏钱。

  据悉,2007年,西安市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后,将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在西安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都可以参保。

  2015年度的缴费标准为,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元;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80元;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缴费时间到11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2015年全年。

  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有关人员提醒说,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缴纳的,将多缴费,除了缴纳个人部分,还要缴纳财政补贴部分。

  华商记者 周艳涛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