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被雁塔区评为2014年度文明单位

19.05.2015  18:52

日前,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雁塔区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了2014年度文明单位,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榜上有名。

据悉,雁塔区委区政府在狠抓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的建设活动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以公民道德思想建设为重点,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对涌现出的一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了命名和表彰。本次文明单位的命名,是在经过了单位争创、辖区街道办验收并向上一级文明办推荐、区文明办考核组考核、评估等工作环节后形成的。

  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十分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在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基础上,一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狠抓文明单位的创建。2014年年初,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负责,依托“弘扬雷锋精神、争创文明单位”的活动主题,组织全体员工建设学习型单位、开展帮扶共建志愿者活动、创建“服务示范窗口”等活动载体来规范行为、美化环境、倡导文明新风,创建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在2014年度雁塔区文明单位的验收中,在众多的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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