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度部门预算

23.09.2014  19:14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五)承担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八)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九)研究拟订全省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等工作。   (十)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省村镇建设的责任。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毫不松懈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全面推进小城镇建设   (三)抓好城乡规划工作   (四)加快城市和县城建设   (五)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大力促进建设产业发展   (七)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八)深化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改革   (九)继续推进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作风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共16个单位,其中:厅机关、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截止2013年12月底,厅机关行政编制98人,实有在册人数106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其中:厅级13人,处级63人,科级及以下27人,工勤人员3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4年部门预算是根据近三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2014年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进行了测算编制,具体是:   (一)收入预算18,202.4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7902.31.00万元,政府性基金2158.76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498.82万元,其他事业收入689.2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691.39万元。   (二)支出预算18,202.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17.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96.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180.04万元,项目支出6943.5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7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38万元。     附件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二: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附件三: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