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院级重点和青年课题的通知

17.02.2017  00:02
  

各研究所及有关部门:

根据我院工作安排,2017年度院级重点和青年课题的申报(院重大课题采用直接委托形式)受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课题申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所有课题需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

2、重点课题、青年课题主要服务于我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各研究所应围绕本所学科建设方向,聚焦问题,逐渐形成专业特色和优势,并为以后申报省级和国家级课题奠定基础。

3、申报重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者申报重点课题须由2名副高以上专家对申请书予以审核推荐。

4、申报青年课题者,负责人年龄须在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课题研究要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各研究所负责人要加强对本所人员课题申请书的指导和审核。

6、承担院重点、青年课题未达结项要求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的院青年或重点课题。

二、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须于2017年3月3日前将《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 发[email protected])报送科研处。受理人:张炜,电话:85254193。

2、2017年度院重点、青年课题选题指南以及《课题申请书》可在我院网站或QQ群下载。


附件: 2017年院重点、青年课题申报材料.rar

科研处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