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民政厅召开第三次2015年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会议

10.10.2015  11:24

  为确保2015年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广西自治区民政厅日前召开第三次2015年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会议。厅长、党组书记韩元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其他在家厅领导以及厅办公室、法制处、救灾处、自治区老龄办等14个有关处室局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副厅长、党组成员陈佳克主持会议。

  就如何加快推进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韩元利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加快推进2015年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加强民政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既是今年广西民政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1353”工作思路顺利实现和各项民政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

  二是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及早谋划“十三五”立法创制规划和明年的计划。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局之年,各相关处室局在谋划“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时,要把政策创制考虑进去,思考未来五年立法和政策创制的规划和计划,注意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衔接配套。

  三是要严格程序,充分论证,切实提高立法创制质量。立法和政策创制必须要遵循科学的规律和严格程序,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同时要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自治区人大、政府法制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层级和质量。

  会上,法制处介绍了2015年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完成情况,自治区老龄办、救灾处分别作了经验发言,其他处室局也就本部门2015年政策创制工作推进情况作了简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