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以科学视角冷观食品安全热点——2014年食品安全热点事件专家解读

21.01.2015  10:15



                              http://www.cnpharm.com/site1/zgyyb/html/2015-01/15/content_135121.htm

编者按

  为了真实反映社会公众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关切,真实反映2014年国内外食品安全整体发展趋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与中国经济网食品安全舆情研究所合作,从食品安全专家与媒体两个层面对食品安全热点数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通过综合分析各大门户网站新闻点击量、微博传播量、网帖评论量等相关数据筛选出食品监管体制改革、食品掺假、福喜事件等12个食品安全热点事件,并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庞国芳、孙宝国等权威专家一一进行解读。本版撷英摘出,以飨读者。

  关键词  食品监管体制改革 

  体制改革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

  解读专家:罗云波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

  专家观点: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2013年组建成立了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原有的分段监管转变为统一监管。这有利于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有利于形成整体合力,提高行政效能。

  新体制明确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等工作,使得风险评估与标准制定职能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开,实现了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分离。

  参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各省、市、地划转了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及经费,确保了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

  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这一总体要求,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食品安全法》的修订程序。《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从法律层面巩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成果,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是“依法治国”精神的重要体现。

  结论:从2014年中国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进展来看,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在职责相对到位、链条连接日益紧密等关键环节,有了明显的进步,监管能力和水平亦有所提升。长远来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仍然存在较大的改革空间,需要做好顶层设计,谋定而后动。

  

  关键词  食品掺假 

  掺假是食品安全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解读专家:庞国芳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首席科学家

  专家观点:从沃尔玛的狐狸肉冒充驴肉到欧洲的马肉冒充牛肉,再到我国从蜂蜜制品中检测出甜蜜素的问题,可以说,食品掺假是一个国际上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一问题呈现出的更多的是道德问题,是一个企业的良知问题。

  分析2001年~2013年央视报道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引发原因,非法添加和使用非食用原料排在前两位。2009年~2013年,欧盟食品饲料快速预警系统通报我国出口到欧洲、美国、日本、韩国4个国家的问题食品,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掺假。2014年上海福喜事件也属于食品掺假问题。

  结论:食品安全是一个永恒的问题,掺假是今后食品安全亟须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关键词  食品添加剂 

  不能让食品添加剂“背黑锅

  解读专家:孙宝国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校长

  专家观点:食品添加剂在法规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是安全可靠的。凡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都属违法行为,应予以打击。三聚氰胺、苏丹红、吊白块等均属违法添加物,不能让食品添加剂替它们“背黑锅”。

  现代社会人们对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食品添加剂的作用更加突出。日常生活中的大部分食品,包括油盐酱醋等,都离不开食品添加剂。一些食品添加剂还能满足人们对食品营养和安全的特殊需求,如婴幼儿配方乳粉就是因为添加了维生素、矿物质、β-胡萝卜素、叶黄素等食品添加剂才使其营养更接近母乳。总之,没有食品添加剂,不仅没有现代食品工业,也不可能有现代食品安全。

  结论:加强食品添加剂科普宣传,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行为,对于正本清源、维护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关键词  微生物污染 

  重视微生物污染引发的食安事件

  解读专家:刘秀梅  国际食品科技联盟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共同主席、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

  专家观点: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食品中微生物污染的监测与检验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纵观全球2014年的食品安全事件,从丹麦问题香肠致死、恒天然奶油污染再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可以看出食品中微生物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并将长期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2014年国际上共有6个国家/地区发生7起重大食品微生物事件,其中5起由致病菌引起,2起由真菌毒素引起。

  结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认真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强化微生物过程控制的科学体系,及时评价、调整关键控制点(CCP);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在食品安全标准实施过程中,逐步将微生物指标监测重点由指示菌转向致病菌,清晰的指明微生物安全风险的控制方向;媒体在报道微生物污染食品事件时,应对事件按风险高低进行分级报道,并对消费者给予适宜引导;消费者应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关键词  转基因

        转基因食品

  是目前监管最严格的食品

  解读专家:黄大昉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转基因农业生物新品种培育”监督评估组成员、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专家观点:所谓转基因就是把人工分离或者修饰的基因导入另外一个生物体,使该生物体具备能满足人们需要的、更好的新功能和新特性。利用转基因生物制成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比如转基因大豆、玉米,这些转基因的大豆、玉米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加工成大豆粉、大豆油、大豆蛋白、玉米油、玉米淀粉、玉米糖浆以及很多的快餐食品和糖果、糕点等。在我国,大家接触比较多的是转基因的番木瓜和用转基因大豆油制成的食品。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和促进技术发展,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很早就制定了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一些规范,要求进行包括营养学、过敏性以及加工过程安全性的生物安全风险评价。可以说,转基因食品是迄今为止研究最为深入、检测最为全面、监管最为严格的食品。从全球范围看,转基因作物及转基因食品的大规模应用已有近20年历史,由于实行了十分严格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迄今未发生确有科学证据、并为权威科学部门证实的食用安全性问题。

  结论:目前关于转基因食品,有部分争议和传闻,例如“吃了转基因食品会‘破坏免疫系统’”、“转基因迪卡玉米导致大学生精子异常”、“现代疾病发病率上升源于转基因作物的推广应用”、“转基因作物会使动物致癌”等已得到反驳和辟谣。判断科学问题要严谨求证、理性思维,重视科学家和权威机构的意见。

  

  关键词  “毒豆芽

      “毒豆芽”中未发现

  致癌致畸可靠证据

  解读专家:钟凯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副主任

  专家观点:2014年,全国审理的“毒豆芽”案件数量超过700个,被判刑人数近千人,且有扩大化趋势。而“毒豆芽”事件的核心就是对AB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膨大剂、乙烯等化学试剂的使用存在争议。事实上,“毒豆芽”中所含的6-BA和GA按急性毒性分级属无毒。两者均未发现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可靠证据,不会对人造成“催熟”效果。在我国,6-BA、4-CPA曾作为加工助剂安全使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结论中称:按最坏的情况估计,各人群的6-BA摄入量也远低于安全值。

  结论:是否违法和是否有害健康,是两回事。前者由监管部门界定,而后者更多要依赖科学事实。尽管世界各国和地区对它的管理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使它是安全的,管理部门若明令禁止,生产者就不能擅自使用,这是生产经营者不能超越的底线。政府治理餐桌污染,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民的支持,同时也要尊重科学。

  关键词  福喜事件 

  大型企业切莫忽视社会责任

  解读专家:王守伟  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主任、国家肉类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专家观点:福喜事件是一起违反《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安全事件。

  “福喜事件”发生后出现为福喜“喊冤”的声音,指出按照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涵盖的项目检测福喜使用的过期肉,结果都是合格的。但是“检验合格”为什么救不了福喜?因为检验项目是有限的,不能涵盖食品安全管控全部。目前尚没有生鲜肉保质期的国家标准,但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国家标准是基础标准,企业标准应严于国家标准,产品合格与否,是按照企业标准判定的。

  “福喜事件”的警示作用在于,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福喜事件”对福喜集团本身和其下游企业所造成的损失也许是可以计算的,但是对消费者消费信心的打击可能是无法估量的。

  结论:大型企业不仅肩负着保障市场供应的责任,同时也肩负着巨大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  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我国现行标准

  是世界最严格标准之一

  解读专家:任发政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

  专家观点: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经过近几年的产业升级,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

  通过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我国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一步加强了管理。中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现行标准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标准之一。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婴幼儿配方乳粉未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在市场随机抽样检验,结果显示主流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均合格。

  然而,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业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包括我国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原辅料大多依靠进口、婴幼儿基础营养研究相对缺乏、消费者对国内品牌的信心仍待提升等。

  结论:应继续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质量安全授权、生产经营者赔偿和追责、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和网络销售监管制度;加强国内品牌宣传与教育,提升消费者对国内品牌的信心;发挥消费者、社会组织、媒体等的监督作用,促进乳粉产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  “现代牧业” 

  规模化牧场建设运营

  需做到种养结合

  解读专家:李胜利  国家现代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专家观点:2014年,对于我国专门从事奶牛养殖和牛奶生产的知名企业——“现代牧业”来说,是极度不平静的一年,“污染门”、“病牛门”、“围堵门”,使“现代牧业”接连陷入“三重门”,一方面使“现代牧业”遭受了严重的舆论质疑,另一方面也给畜牧业的发展带来了思考,“万头牧场”模式备受质疑。

  规模化牧场已成为我国奶牛养殖的主体;各种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进入奶牛养殖业和加工业,规模化、集约化牧场成为我国政府和产业界认可和支持的模式。目前我国有万头牧场52个,在建的有24个,存栏达到45万头,但只占我国奶牛存栏的3%~5%,不是我国奶业发展的主体。根据国家权威数据,目前最好的奶源来自国内规模化牧场(乳脂率高于3.8%,乳蛋白率高于3.15%,体细胞数低于30万,细菌数低于20万),已经达到了世界先进的标准。

  从世界上来看,规模化、集约化是世界奶业发展的普遍规律,种养结合的家庭牧场是世界各国奶业发展的普遍模式。

  目前,土地已成为规模化牧场建设的关键制约。发达国家采取土地配套和种养结合的农牧结合养殖方式,可有效解决粪污消纳和优质粗饲料保障供给的问题。

  结论:万头牧场的建设必须因地制宜,切忌没有土地而一味求大、求洋,一哄而上可能隐藏着环境和防疫的风险。我国地域辽阔,在东北、西北等土地面积大、人口相对稀少的区域,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解决土地配备问题,可以发展万头牧场,一个万头牧场起码配备3万~5万亩土地;规模化牧场建设和运营必须做到种养结合,配套好粪污处理设施和土地;万头牧场生产必须加强内控,做好奶牛疾病特别是重大传染性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免疫、检疫制度和流程,杜绝重大疫病风险。

  

  关键词  铝超标 

  铝元素并非人类致癌物

  解读专家:李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

  专家观点:2014年,不断有媒体报道食品中含铝添加剂铝残留超标的问题,引起消费者对食品中的铝问题高度关注。针对这一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及时修订公布了含铝添加剂标准和相关政策。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JARC)认为铝元素不是人类致癌物。铝虽然具有毒性,但并不是只要摄入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这不仅取决于食品中铝的含量,还与食用这些含铝食品的数量以及食用时间长短密切相关。

  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居民吃进去的铝按平均值计算,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提出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然而14岁以下儿童以及一些经常食用铝含量较高食物的消费者,吃进去的铝较多,有一定的健康风险。根据评估结果,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采取措施,联合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出调整。在严格执行新标准的前提下,可大大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水平。

  结论:在食品生产和餐饮环节,确实可能存在一些食品生产企业或个体户超范围、超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公众应保持均衡饮食,以免因偏食而摄入过多的铝。

  

  关键词  大连海参-抗生素 

  养殖业正确使用抗生素是安全的

  解读专家:陈峰  北京大学终身讲席教授、北京大学工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食品与生物资源工程研究所所长

  专家观点:央视的报道原意是指海参养殖由于排放污水问题造成对海洋环境及生态的破坏。然而,该报道却被很多其他媒体诠释为用大量抗生素养殖海参造成食品安全问题。

  其实国家对养殖业使用抗生素有严格的规定,正确使用抗生素是安全的。鉴于目前海参育苗多半是采用规模化生产,有可能出现“密度过大、水体污染、发生疾病”等情况,我国相关标准规定,在海参育苗阶段允许使用抗生素或用微生态制剂来进行预防和治疗。在育苗阶段,按规定正确使用抗生素不会引起海参的食用安全问题。

  结论: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海参养殖业的污水排放定期抽检并进行严格监管,防止海参养殖过程中违规大量使用抗生素。

  

  关键词  台湾地区“地沟油” 

  防范“地沟油

  不能完全依赖检测

  解读专家:王兴国  全国粮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油料及油脂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江南大学教授

  专家观点: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都规定“地沟油”不能以任何形式重复利用供人类食用,只能用于油脂基础化学品、油脂精细化学品及生物柴油制造等。“地沟油”对人体的健康危害尚无定论,但对人体产生的心理危害和对社会秩序的不良影响不容忽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征求意见稿)仍然将废弃油脂列入“黑名单”。

  由于“地沟油”来源多样,成分复杂,加工工艺和勾兑方式差异等原因,导致“地沟油”中含有的成分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差异极大。同时,由于“地沟油”经过精炼后,各项理化指标也可以达到可食用标准,这也是冒险使用劣质原料的原因。

  结论:对“地沟油”的防范不能完全依赖检测方法,还应以现场监督检查为主,同时应加强废弃油脂的源头管理,并加强食用植物油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