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党的社会治理特点

27.06.2016  08:45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始,就把改造社会、创新社会、为人民谋福利作为奋斗目标,并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华北解放区进行了广泛的社会建设实践。延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政权,是党在取得全国政权以前,局部执政时间最长、施政方式最民主、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最高、治理效果最为显著的红色政权,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根据地和试验田,“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力量”十分必要。延安时期,党的社会治理思想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为社会治理凝聚精神力量。 社会治理需要政府、社会及民众多元参与,在协商互动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延安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高度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以多种方式激发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曾任毛泽东俄文翻译的师哲回忆说,毛泽东对劳动人民的感情发自内心,没有任何矫揉造作,可谓返璞归真。杨家岭沟口住着一杨姓贫农,他家的窑洞只有门、没有窗,一做饭,满屋都是烟,慢慢的,墙壁都变成了黑色。杨家人看见主席走过,经常会打招呼,主席也亲切地向他们问长问短,有时候还到屋前站站。正是源于对人民群众的尊重、信任,毛泽东等党的一代领导人高度重视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通过总结反思与推广,不断改进边区的社会治理。1941年,延安中区五乡在征粮工作中为了实现公平合理、减少各种纷争,通过民选方式组织了征粮委员会,在27名征粮委员中,共产党员只有李国章等7人,其余委员由富有者、绅士、贫农等组成,均系非党人士。通过征粮委员会精确的调查统计,全乡不仅提前完成了征粮任务,人民也认为公粮出的公平。由于“征粮委员会”的做法是人民群众的创造,又符合党中央提出的“三三制”政权政策,边区中央局即时研究了中区五乡征粮委员会组织的经验,号召全边区各地普遍推广运用,结果,在其他地方也都收到很好的效果。      

二是全力推动民生发展,为社会治理夯实物质基础。 陕甘宁边区地处黄土高原,经济社会条件恶劣,物质生活极度匮乏,人民生活困顿。中共中央抵达延安后,为了解决边区财政经济困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中央及时决定开展了“大生产”运动,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现“丰衣足食”。大生产运动展开后,边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热情被激发出来,产生了一大批劳动英雄。1944年8月,毛泽东在同劳动英雄吴满有交谈时提出,陕甘宁边区的农村要在几年里做到:每家余一年粮,拴一犋牛,扶育一百棵树,建一个厕所,掏一口井,每人还要识一千个字,而且每乡要有一个合作社,一个铁匠炉,一个民办小学,一个医务所,一个秧歌队,大家都要过丰衣足食、健康快乐的生活。这些社会建设的目标,均指向最基层的贫苦农民,指向民生的改善,为优化社会建设奠定了扎实的物质基础。      

三是从社会公正出发,为社会治理构筑制度保障。 真正治理着社会、能够有效形成社会服从的,是“社会公正”。这种多重组织形态和实践样式的维护机制,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延安时期体现广大人民利益的、内涵“公道”品质的法制体系,促进了“社会公正”机制的形成。1941年,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提出、毛泽东亲自改定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提出了“巩固边区、发展抗日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以达坚持长期抗战增进人民福利之目的”;对抗日军人家属,“彻底实施优抗条例”,使其得到物质上的保障与精神上的安慰;加强农业生产,实行春耕秋收的群众动员,解决贫苦农民的耕牛农具等困难;保证一切取得土地的农民的私有土地制,同时也保证地主的合法土地所有权及债主的债权;实行男女平等,建立民族平等。在“纲领”指导下,边区制定各项法律制度,着力实现社会公正。      

延安时期促进社会公正的法制建设,还体现在对受灾区域及民众的制度性救助中。1940年,边区政府颁布《优待外来难民和贫民之决定》;1942年,公布《优待移民实施办法》;1943年,制定《边区优待移民难民垦荒条例》。这些政策条例着眼于战时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平衡了外来移民与本地居民的矛盾冲突,实现了社会公正。为应对持续发生的自然灾害,边区于1940年发出“关于赈济工作的决定”,要求除了政府拨款,亦要发动群众进行互相调剂;1941年,边区民政厅为赈济灾民发出指示信,以赈济粮款、以工代赈、解决农具等方式,组织灾民扩大生产、互助调剂。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一系列政策法令,都是以制度方式保障社会公正,为社会和谐与“善治”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是思想建党,从严治党,为社会治理优化政治生态。 延安时期,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了社会风气的转变。中国素有“以吏为师”、“上以风化下”的文化传统,政府官吏及社会精英人士的精神风貌,很大程度地影响和带动着社会风气。毛泽东与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思想建党,从严治党,抗战初期就重申了《惩治贪污条例》,严禁贪污浪费等腐化行为。1941年的“施政纲领”更明确指出: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的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延安十三年中共局部执政时期,不仅涌现出张思德等一大批大公无私的先进人物,无数党员干部更成为带动社会和谐进步的核心,通过他们身体力行的示范,有效地突破了乡土社会偏重地缘、亲缘的关系羁绊,建立起互助合作的新的社会关系,既树立了党员干部的正面形象,优化了党群关系,也促进了良善社会风貌的形成。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共产党在延安的局部执政实践,不仅创造性地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而且在政府与人民之间、党内与党外之间、人民与人民之间、边区内部与外部之间,成功地构建起了民主平等、和谐公正的社会氛围,且以政治清明、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著称于世。中国共产党因此也赢得了人民的衷心拥护,并在这里成长壮大,继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原文刊登在《陕西日报》2016年6月24日5版理论实践)

链接: http://esb.sxdaily.com.cn/sxrb/20160624/html/page_04_content_0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