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垃圾或达5500万吨 将全面排查建筑工地

10.03.2017  20:34

  5500万吨是什么概念?这是管理部门估算的西安市所有建筑工地,今年“贡献”的建筑垃圾总量。距离3月15日“禁土令”结束还有5天,西安市城市管理部门昨日(3月9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冬防期”后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即日起全面排查所有工地,对围挡不到位、硬化不到位、车辆密闭不到位、垃圾覆盖等不到位的工地坚决不予开工审批。

  春节前126个工地陆续开工

  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是继2014年后开工项目最多的一年,出土工地数量多,任务重,管理难度也很大。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春节前西安126个工地举行了开工典礼,2015年和2014年审批的工地只有10多家,而去年“冬防期”申报工地达70多个。

  根据目前情况测算,2017年的建筑垃圾产量将会超越2015年和2016年,持平甚至超过2014年的5500万吨。出土和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清运涉及出土、清运、消纳三个环节。而这三个环节点多、线长、面广,管理难度极大。

  发现问题必须追根溯源

  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城市管理局长严石在会议上表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中一项高难和高危行业,领导关心、媒体关注、群众关切。3月15日,全市“治污减霾”冬防期即将结束,各类建筑工地将要陆续开工、出土作业和建筑垃圾清运工作也将随即展开。

  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对建筑垃圾在产生、运输、消纳等诸多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每个环节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严肃查处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出土工地违规必须关停,清运车辆违规必须查处,努力规范我市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突出属地监管责任,条例明确规定,建筑垃圾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使监管责任有效落实,提高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持续打击黑车、黑工地和黑倾倒点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必须追根溯源,绝不姑息。对在建筑垃圾清运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媒体关注的问题实行最严厉的责任追究。

  全面排查所有建筑工地

  会议决定,即日起对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开展“三查”工作。

  第一,各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要对辖区所有工地全面排查,看“七个到位”是否落实(施工围挡到位、出入口硬化到位、基坑坡道处理到位、冲洗设备使用到位、车辆密闭到位、施湿法作业到位、垃圾覆盖到位),不到位的工地坚决不予开工审批。

  第二,各资质企业对所有建筑垃圾清运车辆逐一排查,车容车貌整治不到位、安全性能不达标、密封盖破损不严的坚决不允许参与运输。

  第三,联合检查组要制订检查方案,源头管理的“六大员”一律配备到位,不到位的坚决不允许开工并反馈给辖区管理部门。

  今年还将明确通报、下督办单、责任追究的具体标准。路面污染、带泥上路、冲洗不及时等小问题全市通报;未安装或未使用冲洗设备、路面硬化不到位、裸露垃圾覆盖不到位等一般问题下督办单限时整改;督办问题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在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充当违规清运行为保护伞等严重问题坚决责任追究。

  清运车辆违规五次取消资质

  今年,对清运企业和车辆提出了严格要求。清运车辆违法违规一次的,停止运营审批三天,同时由辖区管理部门专人负责监督所属企业将车辆停放至指定停车场,防止车辆出现停业不停运现象发生。清运车辆一年内累计违法违规五次(含)以上的,取消建筑垃圾清运资质。清运车辆发生较大及其以上恶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负主要及以上责任或造成重大恶劣社会影响的,取消建筑垃圾清运资质。

  清运车辆在城市道路、基本农田内发生违规倾倒行为的,或未在指定地点倾倒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取消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对于套牌的清运车辆,在被套牌车辆所属企业知情的情况下,除依规处理并交公安部门外,取消被套车辆资质,同时停止被套车辆所属企业3天运营审批。

  另外,会议对建筑垃圾消纳场也提出明确管理要求,消纳场未达到《西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办法》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消纳场存在私自涨价、接纳非法车辆倾倒等行为的,由辖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进行处置,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坚决予以关停。(记者 王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