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开展低保复核工作 不合规定低保户将被清理

16.03.2015  12:05

  3月9日,宝鸡市民政局低保处工作人员表示,从3月6日开始将展开为期3个月的低保年审复核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低保户将会予以取消低保,同时重点纠正“错保”、“漏保”等问题。

  据了解,宝鸡市目前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78万户、5.3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8.59万户、16.37万人。宝鸡市民政局低保处工作人员介绍,有下列情况的低保对象将成为清理目标:本人为农村户口却办理城市的低保,或者城市户口却办理农村低保的;夫妻双方年龄均在40岁以下不主动寻找工作和参加生产劳动,经核查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身体健康的人员;在银行有贷款购买汽车、房屋等消费类贷款的人员;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有足够的赡养、扶养能力,却把家中老人或病残人员等单独分离出来办低保的;连续3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且经常变换家庭住址或联系方式而不告知管理机构,致使管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人员;隐瞒家庭真实情况,制造贫困假象的;家庭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单项支出近三个月平均每月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例如贵重首饰、高档音响、柜式空调、液晶电脑、液晶彩电等的人员;近两年内非拆迁原因购买商品房、新建房屋的低保人员;未经低保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必经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