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冬季主动救助工作

24.12.2014  12:33

  为切实做好冬季期间全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确保其安全过冬,吉林省民政厅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冬季期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在全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民政部门要将冬季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发挥救助管理机构在“救急难”中的作用,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服务,坚决防止冻死、冻伤、饿死等现象发生。成立由民政牵头,公安、城管、卫生等相关部门配合的冬季街头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开展集中救助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发现、报告、处置工作机制,确保需救助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护。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救助服务网络,开辟临时避寒场所,提高救助安置能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救助服务。救助管理机构严格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首接负责、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宿、街头巡查等各项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各项救助事宜。

  吉林省各地民政部门按照省民政厅的部署,不断加大救助工作力度,有效保证了全省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生命安全。

  长春市及时启动低温寒潮应急救助预案,进行集中巡查救助。派出流动救助队,增加流动救助车辆和巡查次数,对繁华地区开展“地毯式”排查,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桥梁涵洞、居民楼道、农村柴草垛等流浪乞讨人员经常活动和露宿区域的重点巡查。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实行“先救治后救助”;对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造成困难的人员,按实际需求进行救助;对职业乞讨者进行教育和劝导;对长期露宿街头、居民楼内的耐心规劝其到救助站接收救助;对被操纵、被胁迫、被利诱乞讨的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报请公安部门及时解救和保护。救助管理机构安排210张床位,备足棉品、食品和饮品,随时为受助人员提供服务。

  通化市将节假日与日常救助相结合、城市繁华地段与城乡结合部相结合、分片包干与集中救助相结合、流动救助车与步行巡查相结合、劝导劝返与强制保护相结合,实现了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常态化。

  白山市在火车站设立了临时避寒亭,为生活无着人员及过往旅客提供临时避寒场所,确保生活无着人员不因冻饿、疾病等因素出现意外情况。

  长春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城市发挥跨省救助管理站的衔接转介作用,与各省(市、自治区)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及时快速解决冬季救助中出现的接送问题。

  入冬以来,吉林省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3802人次,出动救助车辆1968次,有效保证了全省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