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两次发布"不当言论" 西安女子被批评教育

04.11.2017  22:18

  9月27号,一名网友因违停被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交警大队的民警张贴了罚单,之后在微博发文:“是趁放假捞一笔吗”。时隔一个多月,10月31号,她再次在同一个地方违停,又被贴了罚单,再次发表了不当言论:“同一个地方,同一个交警,MB”。这两条微博很快引起了民警的注意,11月1号,交警高陵大队向高陵分局崇皇派出所报案。11月2号,这名车主被传唤,她对两次发布不当言论的行为供认不讳,态度也比较好。考虑到她能主动删除微博并多次公开道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记者也通过微博联系上了这位车主,对于自己发表的言论她十分后悔,并且感谢大家的谅解。同时也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要随意发表不当言论,也希望大家停止对这位车主的攻击,给她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记者:王敬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