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基层群众的女司法员

12.02.2015  16:09

在洛南县有一位年轻干练、扎根基层、用心服务群众的乡镇女司法员。她叫陈英,现年39岁,1995年10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现任洛南县司法局景村司法所所长。近20年来,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热情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心系群众、乐于奉献,受到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称赞,2014年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人,被洛南县委县政府授予“洛南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2013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多次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十佳司法员。

一、善于学习,注重创新 

景村镇辖39个村(居),280个村民小组22个镇属单位,总人口43293人,是全县第二大镇。随着镇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也随之增加。如何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化解矛盾,保持全镇稳定,是一项十分紧迫的工作任务。初到景村镇工作时,辖区内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突出,而司法所只有两名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大,任务繁杂,但陈英在困难面前并没退缩,她时时提醒自己,要善于学习,勤于实践,多动脑子,多想办法,工作要上新水平。

她一边和所里同志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一边加大司法所规范化管理的力度,她认真查看景村镇近几年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有进村入户细心摸排该镇的矛盾纠纷态势,同时规范人民调解案卷,完善社区矫正档案资料,丰富普法宣传书籍。使得司法所各种规章制度一应俱全,所容所貌干净整洁,焕然一新。在“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景村司法所代表市县接受省司法厅的检查验收,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在特殊人群管理方面她探索总结出了把握“七个环节”,突出“七个重点”,走出“七个误区”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确保了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规范管理,该经验被省司法厅网站采用并推广。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身为所长,陈英同志清醒的认识到司法所工作好坏直接影响到基层社会的稳定和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要干好工作的前提必须是爱岗敬业,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她从不推脱或敷衍,对每一位当事人均热情接待,对老人、妇女等困难群众更是关爱有加。在解决具体问题时不论矛盾多尖锐,条件多艰苦,路途多远,她都能及时调查走访,以情动人,以理感人,以法服人,公正处理。2014年3月的一天,一位中年妇女急匆匆的走进她的办公室,拿着一份调解申请让司法所主持公道。原来,该当事人与邻居孙某家因出路发生纠纷,在争吵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孙某轻微脑震荡和软组织多处损伤,双方当事人经派出所、明星村调委会调解均未能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该纠纷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她可以不用理睬,但看到群众那信任和期盼的目光,强烈的责任感让她无法回绝。她第一次上门就吃了闭门羹,受害方孙某拒绝调解,并且说:“我丈夫没在家,这件事我做不了主,在没赔偿我的损失之前,路你们就别想走”。对方贾某听了这话也是怒气冲天,“是不是你丈夫一年不回来,我家就要等上一年”,双方火药味十足,但她没有放弃,认为必须借助孙家信任的人从中分析利弊,耐心引导。她和镇领导亲自上阵,先是分头做两家人的思想工作,然后约定时间把双方当事人叫到镇调解室进行调解,并邀请法庭的同志也参与共同调解,经过长达四个多小时的调解,划分了双方的主次责任,解决了出路问题,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协议,制作了调解协议书。贾某主动上门向孙某赔礼道歉,并一次性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孙某负责恢复贾某的出路。

三、心系群众,执法为民

群众中经常流行这样一句话:“百姓心中有杆秤,能称出共产党员的分量”。陈英同志也深有体会“百姓心中有把尺,能量出司法干部的公平”。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常常告诫自己:一定要牢记共产党员的宗旨,做到态度上敬民,诚心诚意;感情上爱民,真心实意;行动上为民,全心全意。司法所工作没有上下班的概念,随时待命,节假日休息也不例外。

去年12月的一个礼拜天清晨,正在家中休息的她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惊醒,接过电话,原来是辖区干部打来说本村两名群众因宅基地界畔不清发生纠纷引起打架,情况紧急。得知这一情况陈英同志顾不上洗脸立即开车赶往事发地,冬日早上的田间寒气袭人,她全然不顾,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受伤的一方当事人倒在地上。在简单问明情况后,她用车把受伤的当事人送到医院,并告知当事人和双方家属等侯处理,由于前期对该纠纷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和实地勘查,伤者出院不到一周时间,就心悦诚服达成协议签字。

四、坚信理念,排忧解难

多年的工作实践,使她明白一些人因在农村或家庭遭遇的不幸,有时会演变成社会的不幸,而个体的不幸往往会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她对刑满释放、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家庭总是充满特殊的关爱,定期打电话,定期回访,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该镇丰中村陈某,现年35岁,因抢劫被判缓刑3年,在缓刑执行期间,得知陈某的妻子因嫌弃丈夫犯罪而离婚远走他乡,陈某生活灰心失意。她多次走访进行安慰鼓励,起初陈某脾气暴躁,认为司法所是找他麻烦,但她并没有气馁,多次电话里试着和他沟通,拉近距离并鼓励他“以后路还很长的,不要辜负亲戚朋友的期望,要对生活有信心,有困难随时可以找司法所”,她委托该镇的群众给陈某介绍对象,在各方的牵线搭桥下,陈某现已和该镇的一位经历过婚变的女士走到一起,建立了幸福的家庭,鉴于陈某经济压力大,她有多方联系,在县城某建筑队给其联系打工,每个月都定期和其沟通了解思想、生活动态。春节期间,陈某带着礼物来所里感谢,但被她婉言谢绝,说这都是份内的事,只要他们遵纪守法,好好生活,就是对她工作最大的支持。

陈英同志在平凡岗位上类似的事还很多,看似简单平凡,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是维护了权益,找回了尊严,讨回了公道,伸张了正义,因而心怀感恩。她在基层担任所长两年多的时间里,经手处理的纠纷有60多起,受理来信来访和解答政策法律咨询800多人,化解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6起。她用心感受着工作带给她的喜悦与艰辛,用心咀嚼着奋斗与拼搏的滋味,用心承载着司法行政人的责任和使命,奉献司法行政事业,她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