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各区县将慰问5500名老人 落实优待政策

28.09.2015  13:19

  昨日,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从10月1日至31日期间,西安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敬老月”活动。活动将涵盖孝亲敬老家庭建设、老年维权优待、走访慰问送温暖等多项内容。

  各区县将慰问5500名老人

  2015年“敬老月”活动主题是“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根据活动安排,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市慈善会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在“敬老月”期间要开展慰问老党员、老战士(包括抗战老兵)、老劳模、老村干部、老“三八红旗手”等“五老”人员和基层老年协会会长、困难老人活动。

  其中省、市老龄办分别出资28万元和10万元用于慰问380名“五老”人员和高龄生活困难老人。市民政局和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分别从福彩公益金和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中出资100万元和40万元,为400名重度失能老人配置护理床垫,1000名中度失能老人配置轮椅。市福彩公益金支出200万元,用于城六区、户县部分老旧社区和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支出50万元,慰问1000名生活困难失能老人。市慈善会出资50万元,慰问2300名65岁贫困老年人(含300名“五老”人员)和部分社区养老机构。各区县慰问5500名老人,具体慰问方案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

  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

  “敬老月”期间,全市将深入开展老年维权优待活动。各老年服务组织、服务窗口行业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示范服务窗口”和“敬老文明号”的作用,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

  同时,加大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组织动员力度,进一步扩大创建规模和范围,吸引更多行业、更多单位加入创建行列,为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提供相应的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公安、法院等部门要坚持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送法律维权知识到老年人手中,依法查处虐待老人、伤害老人的违法活动,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

  老年人在优秀传统文化和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传承和引领作用,尤其是在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中占有重要地位。活动期间,引导广大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理念,倡导老年人终身学习、奉献社会、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时代风尚,引导广大老年人通过各种形式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充分发挥其在文化教育、维权维稳、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关心下一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老有所为”典型宣传和“银龄行动”逐步深入。

  认真做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基层老年协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组织更多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同时,全市各部门要本着简朴、隆重、热烈的原则,组织好“老年节”的庆祝活动及各类老年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记者 关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