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民政:实施“三项行动三个加强”助推“十三五”扎实开局

12.03.2016  15:19

  2016年是四川省成都市实施民政“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开好局、起好步对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转型发展至关重要。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成都市“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加强规划引领,着力重点突破,集聚发展势能。做好今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实施“三项行动三个加强”。

  实施社会、救助提升行动,让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要把握适应经济新常态和实施精准脱贫两大背景,从传统社会救助外延拓展为主转向更加注重内涵提升,持续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实行精准救助、精准兜底、精准脱贫,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推动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协同发展,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认真落实困难群众主动发现、低保对象就业激励救助、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救助三个机制,完善基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加强低保与就业、扶贫联动,让有能力的低保对象通过就业、发展产业等方式脱贫。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社区(村)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工程,新建200个综合减灾标准化社区(村)。启动市救灾物资集散中心项目建设。认真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准备和受灾群众救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

  实施社区养老院建设行动,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督促相关政策在基层全面落地见效,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以社区养老为着力点,启动社区养老院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形成医养结合、全域覆盖的养老服务格局。改造和筹建1.17万张养老服务床位,建设666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配合市人大出台《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并抓好贯彻实施。编制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继续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维修改造。研制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基本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

  实施“三社联动”深化行动,助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民政领域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夯实社区治理平台,增强“三社”治理能力,创新互联互动治理机制,促进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做好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切实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十条措施落实到位。完成510个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达标建设。探索完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探索公益慈善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有效途径,完善社区公益创投制度。探索建立社区发展基金。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市级预计投入资金3500多万元,加强社区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社工服务项目的统筹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工服务机构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重点扶持好有益于改善民生、增进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出台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实施意见和社工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加强拥军优抚安置服务,支持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从支持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的高度深化认识,认真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和社会化拥军,巩固双拥创建成果。落实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和医疗保障工作,统一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标准,并与国家提标同步调整。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助开展好烈士纪念日活动。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充分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引进社会优质资源提升军休社会化服务,推进优抚对象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管理,为美丽成都增光添彩。深入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尊重、五个统筹”重大要求,围绕城市建设管理转型升级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稳妥开展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把握时间节点,加强进度和质量管理,开发地名普查成果信息平台,促进普查成果转化。完善市民参与地名命名机制,倾听多方声音,广聚群众智慧。出台历史文化地名保护名录,加强地名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完成14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加强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推动出台市级惠民殡葬政策,推进中心城区群众集中办丧试点。

  加强民政自身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民政、服务民政、廉洁民政。努力打造一支“和群众走得最近、与群众感情最亲、为群众办事最实”的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为民、务实、创新、清廉的服务型现代民政。深化依法行政,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面加强学法用法,加强民政各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切实编制好全市民政“十三五”规划。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民政资金项目监管。